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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美洲實業關閉的意義

Posted September. 25, 2000 10:39   

漢城銀行等債權團決定停止對美洲實業的企業改善作業.這可以認為是正式開始整頓虧損企業的信號.政府在債權團對美洲實業做出決定的前一天表示﹐無法承擔以營利為目的的金融費用﹐對沒有希望重生的企業將果斷地處理掉﹐來消除市場的不穩定性.

規模不大的美洲實業之所以吸引了財界的注意﹐是因為該公司的會長朴相熙身兼民主黨全國區現任議員和中小企業協同組合中央會長.美洲實業可以說是檢驗政府整頓虧損企業的透明性和其意志的試金石.

受到債權團委托﹐擔當調查的韓國信用評價社下結論說﹐與其把美洲實業繼續擱在一邊或把它改造為別的企業﹐還不如將其清盤利益來的更大.這種企業到現在為止還在接受銀行的幫助才得以支撐.不知道這是不是因為依靠了會長的政治力量﹐而不是企業自身的實力.

根據全國經濟人聯合會隸屬韓國經濟研究院的調查﹐所有企業中有20%左右是因經營利潤潰乏而無法支付各種貸款利息的邊際企業.企業的虧損立刻導致借款給企業的金融機關的虧損.

為了確保金融結構調整的時效性﹐有必要迅速推動企業結構調整.對于那些不可能恢復正常經營的邊際企業﹐只有進行果斷的結構調整﹐才能使金融市場盡早恢復穩定﹐並使資金流向經營良好的企業.

隨著主要債權銀行漢城銀行資金援助的終止﹐預計美洲實業將進入法定管理和清盤的階段.進入法定管理和清盤階段的企業越是增加﹐投入公共資金的銀行的虧損債權也就不得不增加.

在此期間出現的被勒令關閉企業主的道德性松馳事例數不勝數.美洲實業也不例外.當然﹐在有限責任制的股份公司制度下﹐企業主若不違反法律的話﹐就不能對其追究個人性的民事刑事責任.但是﹐在韓國的經營潮流下﹐企業財產與個人財產界限模糊的企業很多﹐雖被勒令關閉仍在苦苦支撐的企業老板們個人挪用公司錢款的事例也不少.

對被勒令關閉的企業主應進行徹底的調查﹐若發現有違法行為﹐則應對其嚴格地追究相應的民事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