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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定金融市場安定對策 ’

Posted August. 20, 2000 20:00   

政府決定由於在下半年在企業及金融構造調整促進過程中中堅企業資金難將再次嚴重﹐將在下週發表中秋前後資金市場安定對策.

金融監督委員會高級有關人士李瑾榮委員長披露﹐在就任後就著手于籌備金融市場安定對策工作﹐在結束財經部與韓國銀行﹑中小企業廳等有關部署商議後﹐將發表具體的對策.

金融監督委員會籌備的金融市場安定對策據悉是對在此期間發表的資金市場對策進行中間檢查﹐並包含有很高實效性的中堅企業間接金融支援方案等.

首先將公司債部份保證限度額從現在的5000億圓提高到1兆億圓的規模﹐決定討論考慮促進過程﹐將保證限度作為追加增加的方案.對此為了增加對中小企業的保證限度﹐使簡易保證和特例保證活性化﹐積極形成中小企業信用評價專家構.

而且﹐決定將現在停留在1000億圓水平的信用保證基金的期貨保險財源﹐提高到3000億圓. 限度從8億圓擴充到30億圓﹐將資金難嚴重的建設公司也包含在加入保險對象中.

與此同時﹐韓國銀行對比在中秋前企業資金的需要將增加﹐通過還買條件附的方式從金融機關買回5兆圓左右的國公債﹐向市場提供流動資金.

金融監督委員會特別籌備了在通過為了確定信用借款慣例的方法﹐正當的信貸虧損的情況下﹐不對有關機關或職員追究責任的制度.

金融監督委員會說﹕‘比起新的特斷對策﹐將重點放在使金融系統正常地運行﹐補全週圍條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