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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萬燮為何成為無黨籍國會議長?

Posted May. 11, 2024 07:59   

Updated May. 11, 2024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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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法禁止國會議長保留黨籍。這壹國會法是在2002年3月頒布的。在此之前,國會議長很多時候都由總統指定。國會議長必須看權力的眼色。國會議長還帶頭強行通過法案。

已故的前國會議長李萬燮屬於民主自由黨,1993年成為第14屆國會前半期議長,也是時任總統金泳三指定的。他後來把黨籍轉移到新千年民主黨,從2000年成為第16屆國會前半期議長時開始,就開始強調議長不能擁有黨籍。在他擔任議長的2002年3月,禁止國會議長保留黨籍的國會法被公布。此後,他放棄了新千年民主黨黨籍。當時的報道記錄說,他成為1948年制憲國會開院以來歷史上首位無黨籍國會議長。

讓我們聽聽他主張國會議長放棄黨籍的理由吧。這是2002年4月號《新東亞》的采訪內容。

“為國會議長不看青瓦臺的臉色,也不看自己所屬黨的眼色,正確運營國會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持。這是為了民主運營國會而前進了壹步。”

對於“能否不看娘家的眼色”的提問,他答道:“即使脫離黨籍,考慮到我要回去的黨,可能會不公平,但總比不離開好。”

他從1963年第6屆國會開始擔任議員。壹輩子心情激蕩的是國會強行通過法案行為。因此,他平生的願望是不看青瓦臺或所屬政黨的眼色,而是看公正的社會。

實際上,盡管金泳三任命了他,但他在擔任第14屆國會議長的1993年12月拒絕了金泳三提出的“無論如何也要在法定期限內處理政黨法、安全企劃部法、通信秘密保護法和預算”的要求。在青瓦臺午宴上,他對金泳三說,“以前是反對扒竊的,現在為什麽這樣”,然後離開了會場。李萬燮超出金泳三要求的期限,通過朝野協商通過了法案。作為議長,他認為最有意義的時候是那個時候。

壹想到李萬燮的決斷,就感覺政治在數十年間反而退步了。

現在加入第22屆國會議長競爭的共同民主黨的六選、五選重要議員們紛紛表示要放棄議長政治中立性,要推進李在明代表的政策。還說因為自己是親李在明人士,所以應該成為議長。還說只有獲得強硬的親李在明集團、現在成為共同民主黨最大派系的共同民主革新會議的支持,才能成為議長,呼籲他們給予支持。這是國會議長可以看李在明眼色的露骨宣言。

共同民主黨內部則出現以下的說法。“李代表看好誰?”“李代表的心完全在別人身上”“所以有人放棄了參選。”“李代表的想法很快就會傳達給議員們”。

回顧實現國會議長無黨籍的李萬燮的固執,現在的“木偶宣言”令人寒心。壹名前任議員說:“現在韓國已經失去了政黨。強硬的YouTube媒體時代已經到來。”也就是說,依靠強盛粉絲群,政黨處於功能不全的狀態。

李萬燮在第16屆國會就職演說中表示:“每次敲擊議事槌時,都會看執政黨壹次,看在野黨壹次,最後看國民,敲擊的是良心的議事槌。”他說,議事槌本身很輕,很容易敲擊。第22屆國會議長在敲擊議事槌時,會看向哪裏,又會如何感受議事槌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