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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若金泰煥濟州知事解雇,將由誰負責國策?

[社論]若金泰煥濟州知事解雇,將由誰負責國策?

Posted August. 13, 2009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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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將於本月26日舉行的金泰煥知事居民罷免投票前夕,濟州島居民們分為贊同和反對兩派並在各自活動。估計濟州島將無法滿足罷免金泰煥所需的三分之一以上選民投票率,及過半贊成有效投票等條件。就算通過本次投票罷免金泰煥,其海軍基地建設計畫也並不會停止。但是,若知事在協助國家政策工作中,被罷免投票而解雇,還會有哪個自治團體願意負責鄰避(反對忌諱設施)型國策工作?同時,對預計於12月開工的海軍基地,是否會出現差錯,也深表顧慮。

濟州知事罷免投票一事,暴露出了居民罷免制度的不合理之處。居民罷免法沒有對罷免對象行為作出具體規定。因此,自治團體長官的所有行為都可能成為罷免物件,其罷免物件並未局限於明確的權力濫用,就連正當的權力行使也會招來非議。“居民罷免活動本部”主張,金泰煥知事在推進西歸浦市江汀洞海軍基地建設時,無視了“民主步驟”。事實上,濟州島進行了聽證會、輿論調查等合法步驟,是與國防部國土海洋部等相關部處簽署了諒解備忘錄(MOU)的國家政策工作。若採取合法步驟的前提下,仍被10%以上選民簽名而被轟下臺,將無法保證日後國家政策的穩定進行。2007年,對欲保留廣域火葬場的河南市長金晃植,進行居民罷免投票,暴露出了同樣的問題。但此事最終因投票率未滿(31.1%),罷免失敗。目前,借助濟州知事罷免投票一事,應推動修改居民罷免法討論會的主張,正得到有力的支持。

金泰煥方表示,罷免投票贊同、反對活動帶有明年地方選舉前奏的跡象。2007年,李明博總統曾在大選時承諾過“建設擁有觀光、美港功能的濟州海軍基地”。雖然,上月1日李明博總統曾表示:“個人認為居民罷免執行國策的知事,是不妥當的行為。”但從罷免投票公示以後,政府再未進行干涉。政府應當,對借濟州罷免投票機會,進行地方選舉的提前選舉活動或有組織的動員選舉日居民等非法行為,採取強力措施。

濟州海軍基地是直接關係到國家安全及確保海上運輸路線的國家戰略政策活動。因此,不能有任何閃失。目前,最關鍵的是政府的堅定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