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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特檢以後的三星, 需要實際改革

Posted April. 18, 2008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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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非法資金特別檢察部門昨日以瀆職、逃稅等嫌疑起訴了包括李建熙會長在內的三星職員3名, 結束了為期4個多月的調查。去年10月29日,金龍哲律師告發的非法資金嫌疑事件取得了確認三星系列公司參與經營權繼承的事實。但是金律師主張的一部分不符合事實或沒有證據。

特檢下結論稱,1000多個借名戶頭上的4兆5000億韓元不是系列公司的非法資金,而是李會長的個人財產。三星賄賂政府官員的嫌疑因為金律師的模糊主張、證據不足、嫌疑當事人的否認等被處理為“沒有事實根據”。

對調查結果,有兩種評價。 一是盡了全力的肯定評價, 二是給予了免罪金牌的批評。 事件本身因為過了太長的時間沒法搜集證據,調查人力及時間也有限制, 因此無論換成誰都無法做進一步調查。 但是沒有完全消除嫌疑也是事實。雖然是這樣,但員警又不能再重新調查,更不能重新進行特檢。 國內外的情況也不容我們再為三星問題消耗精力。

三星最終免去了賀信經營層被拘留的困境。 但是作為世界性企業,其信任度卻受到了很大的打擊, 必將對以後的經營造成很大的影響。 因為經營層受到檢察部門的傳喚,今年的投資計畫也被擱淺。 但這也是因為三星作為一個世界性企業沒能跟上世界的步伐、非法行徑的結果, 怨不得誰。

三星下周要發表的經營改革案中必須蘊含著徹底的反省和通過透明經營成為倫理企業的特別措施。 要以“第2次創業”的覺悟提高符合世界性企業名聲的經營透明度。 為了得到國民和市場的肯定,還要進行人事任免。

三星是為國內600家大企業(投資是25%、 出口是20% )負責的韓國代表性企業。 目前,三星的成功是大韓民國的實績,三星的失敗是大韓民國的損失。 三星如果能把特檢當成清除錯誤的契機的話, 相信可以再次飛越性的成為國民企業,世界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