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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韓美FTA和牛肉進口要同時開放 

[社論]韓美FTA和牛肉進口要同時開放 

Posted January. 22, 2008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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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農林部向總統職交接委員會報告,“在實行美國強化的動物性飼料時,可以解除進口牛肉的月齡限制措施。”之前,韓國只進口出生不滿30個月,沒有骨頭的肉,這是第一次公開表示可以接受美國的要求進口30個月以上的牛肉。但條件是,會像歐洲、日本一樣,禁止美國把以牛的腦和內臟等具有狂牛病特定危險物質(SRM)為原料的動物性飼料喂給豬、貓。

美國很可能拒絕這種給自國畜牧業帶來設施負擔的“條件開放案”。如果協商再次決裂,可能會讓具有歷史意義的自由貿易協定(FTA)在一瞬間化為泡影。美國貿易代表部代表蘇珊•施瓦布於18日表示:“牛肉進口問題一旦解決,韓美FTA就可以得到美國議會的同意。”牛肉產地出身的議員們表示:“如果沒有牛肉市場的開放,也就沒有FTA。”

進口美國牛肉的88個國家中,開出“未滿30個月,無骨肉”這個衛生條件的有韓國、智利等14個國家。越南等5個國家只開出“未滿30個月”的條件。日本也打算進口排骨等有骨頭的牛肉,並放寬“未滿30個月”的條件。所以美國只集中精力給14個國家和日本施加壓力。

我國對美國牛肉實施比EU還嚴格的進口制度,並不是明智之舉。如果布希政府到3月為止還不向議會提交FTA同意案,就很難通過。如果11月,在美國大選中民主黨勝利,韓美FTA協議書就可能變成廢紙。我們在二月臨時國會上批准同意後,再促進美國的批准才是上策。牛肉進口條件的放鬆,也要在我國國會FTA批准同意時期以前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