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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豈能讓日本擅自勘探韓國海域

Posted April. 15, 2006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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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我行我素的外交舉動變本加厲。日本政府最近向國際海道測量組織(IHO)提交了派遣海上保安廳勘查船,在東海我國專屬經濟水域(EEZ)測量航道的計劃書。這是無視《海洋法規》的狂妄行爲。《海洋法規》規定,如果要在外國EEZ進行海洋科學調查,要獲得該國的同意。日本的這番舉動暴露出了就獨島問題製造國際紛爭,交給國際法庭解決的意圖。

昨天,對我國政府撤消測量計劃的要求,日本駐韓大使大島正太郎強詞奪理說:“日本要測量的水域是日本的EEZ。”這是不同尋常的態度。重申了日本政府的主張——在鬱陵島和獨島之間劃分EEZ警戒線。上月,日本文部科學省指示高中教科書出版社“把竹島(獨島的日本名)是日本固有領土寫進教科書”。這也說明獨島問題已超過了“順便一提就過去”的以往程度。

但越是這樣,我國政府越應沈著堅決地應對。如果日本擅自進行測量,就要根據《國際法》,採取停船、逮捕等相應的對應措施。不要只進行像空炮彈一樣的譴責,要爲提高我國的國際說服力,付出持之以恒的努力。

而且要反省自己有沒有助長日益變本加厲的日本外交的“一意孤行”。我國政府在1998年簽訂第二次韓日漁業協定時,同意把獨島放在韓日中間水域。在EEZ協商時,就以鬱陵島(原先是獨島)爲起點的協商案達成了協定,給日本創造了主張獨島主權的藉口。特別是,在第二次韓日漁業協商時,政府可能是爲金大中總統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營造氛圍,匆忙達成了妥協。

不顧長遠的國家利益,只追求國內政治得失的外交行爲將留下後患。從這一點看,現在的外交政策也將面臨類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