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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總統表裏不一,背後煽動修憲論

Posted February. 27, 2006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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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總統盧武鉉昨天說:“5年的總統任期過長。從個人角度感覺很長,從制度上看也過長。但是,以2年過後進行重價評價的方式來評價業績的做法並不妥當。”國務總理李海瓚22日在國會上說:“應該通過修改憲法來調整總統任期和國會議員任期,以便在2007年大選時適用。”

盧武鉉說:“修憲問題已經脫離總統管轄的領域,所以我不認爲要由我先提出來。”但又說:“今後如果政治界和市民社會提出(修憲)問題,成爲社會性公論,那麽我也可能會提到一些。”如果這樣,即使將其理解爲誘導社會性公論化的“討論修憲願望”也不爲過。

已經就任3周年的盧武鉉應該認真地完成交付給自己的餘下2年任期。如果意圖通過修憲言論再次主導“自己希望的政治”,那麽只能使自己必須負責任的國政質量進一步下降。因此,在任總統提出修憲論的做法有失穩妥。再加上他言及這個問題的時機正好是距地方選舉僅有3個月的時候,這一點也爲人們認爲其中有政治意圖的猜測提供了充分的根據。

1987年以後,盧泰愚、金泳三、金大中、盧武鉉政府接連採用了總統5年任期制,但在阻止長期掌權現象的同時,也産生了“總統無責任制”的否定評價。在韓國,總統和國會議員的任期不同,這一點也存在增加政治開支的一面。因此,可以討論修憲方案,使總統和國會議員的任期保持一致。

但是,如果修憲的討論全面展開,那麽討論的範圍可能會擴大,涉及到“大韓民國的領土由韓半島及其附屬島嶼組成”等領土條款或經濟體制相關條款等。何況,在左派得勢的現政權下,不能將脫離實際統治範圍的北韓視爲我國領土,或爲國家利益而限制自由財産權等主張很有可能會得到支援。這一點也是掌權者不應主導修憲討論的原因之一。

筆者認爲有必要明確一點,那就是決不能容忍意圖破壞或動搖大韓民國認同感、自由民主主義和市場經濟的輕率、危險的“意氣修憲”企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