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废除检察厅后新设的公诉厅和重大犯罪调查厅的设立依据《公诉厅法》和《重大犯罪调查厅法》分别于20日和22日在共同民主党主导下在国会获得通过。随着将调查与起诉分离的检察改革原则具体化为两部法律,检察厅在78年后将消失在历史中。但有人指出,随着曾预告立法的党政协议案因共同民主党强硬派议员的最后反对而被修改相当部分,检察机关对调查机关的牵制功能被削弱。
通过此次立法,韩国刑事司法体系将迎来根本性的变化。检察官将失去调查权,只负责起诉和维持公诉。也就是说,从结构上阻止了靶向调查等过去部分政治检察机关的错误惯例复活的可能性。代替检方调查职能的重罪调查厅负责腐败、经济、内乱、外汇等6种犯罪的调查。如果调查对象与警方或公调处等重叠,重罪调查厅还有优先调查权。
问题是,随着共同民主党内强硬派主张完全切断检察官参与调查的可能性,控制调查机关的相关条款被删除。原方案中有负责主要调查的重罪调查厅向公诉厅通报开始调查,必要时公诉厅可以提出立案要求的条款,但最终被取消。调查官和检察官相互提出意见、有义务协助的条文也全部消失。
对于检察官的特别司法警察管理指挥、监督权的废除,也有人表示担忧。在劳动保健等领域从事特别司法警察工作的公务员经常进行人事调动,经验不足3年的占82%。由于法律专业性不足,需要检查指挥的意见在特别司法警察内部也很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切断检察官的指挥,在调查过程中会出现程序上的缺陷,司法处理也会出现差池,机关负责人或地方政府负责人对特别司法警查调查行使影响力的可能性也会增大。
即使把调查与起诉分离,如果机关之间的协助和牵制不能启动,事件会被隐瞒或进行不实起诉,从而给国民带来损失。执政党强硬派议员对公诉厅检察官的补充调查权也主张完全废除,但在此次法案处理过程中,必要性反而显得更大。在日后决定是否允许补充调查权的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要在最小化调查控制空白的大原则下进行充分的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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