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对生活满意度具有重要影响。其益处不局限于经济层面增加家庭收入。基于互惠关系的婚姻既能提供情感庇护,同时亦可提升个体自尊。
然而时下,未婚者与已婚者所体验的幸福差距正逐渐缩小。这一结果与非婚同居普及有关。未婚者幸福感呈上升趋势,而已婚者幸福感则持续下降。由此,婚姻与幸福的关系较之以往更显错综复杂。
围绕婚姻的经典追问之一,是幸福的人更倾向于结婚,还是婚姻本身促成了幸福?为解答此问题,瑞士苏黎世大学布鲁诺•弗赖教授以逾1.5万名参与为期17年德国社会经济面板调查的受访者为对象,追踪其生活满意度变化。研究显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已婚者生活满意度(满分10分)较未婚者高出0.3分。这一效应幅度相当可观,与家庭收入达平均水平2.5倍者对比平均收入者所呈现的满意度差异相似。尽管如此,婚姻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绝非简单线性。
耐人寻味的是,个体的满意度峰值并非出现在婚后,而是婚期临近之时。通常,越临近婚期,受访者满意度水平越高;婚后生活满意度反而回落。当人们预期关系将为未来的自身带来满足感时,便会选择步入婚姻,而这种预期在婚期临近时达到顶峰。
通常情况下,婚姻效应呈现出显著的个体差异。婚前生活满意度本就不高者,其婚姻生活也难言幸福,且最终更易走向离异。相比之下,较年轻即结婚者,其生活满意度普遍高于平均水平。
未来即将结婚的未婚者,自婚前起便较那些将维持未婚状态者拥有更高的幸福度。然而这一效应在所谓“适婚年龄”——即结婚较为集中的年龄段——并不显著。但此阶段过后,该差异会再次显现。这意味着,在年届较高仍未婚的群体中,生活满意度较高者最终仍会选择走入婚姻。
婚姻有时能够弥补个体婚前的自身短板,有时则为另一部分人提供额外增益。与配偶薪资差距较大者,婚前生活满意度低于薪资差距较小者;但婚后,两组人群间的满意度差异不复存在——婚姻在此发挥了补足个体短板的作用。与之相对,夫妻教育程度差距较小的夫妇,婚后生活满意度升幅优于教育程度差距较大者。对他们而言,婚姻提供了额外的收益。
综上,德国社会经济面板调查数据表明,既存在幸福者更倾向于结婚的事实,亦存在经由婚姻获得幸福的可能。与此同时,较为明确的结论是:生活满意度基础较高者,在相对年轻阶段与自身教育程度及薪资水平差距较小的伴侣结合时,能够最大程度地享受婚姻带来的红利。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