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有意义的进展,但令人担忧会引发特惠争议。”
11日,企划财政部向李在明总统汇报包含放宽金产分离制度内容的国家尖端战略产业法特例规定时,从熟识的财界相关人士那里听到了共同的忧虑。查阅国语词典中“特惠”的含义,即“特别的恩惠或优待”。换言之,某种优惠若仅由特定个人或团体获得,那便是特惠。
此次特例旨在为韩国企业在尖端产业进行资金筹措开辟新路。然而,现实预测认为实际上可能只有SK集团一家获益。就连制定该政策的当局人士在被记者问及“除SK外还有其他受惠企业吗”时,也回答称“需要适用规定后才能知道”。
获得此次金产分离特例的核心条件主要有三项,依次是:①针对一般控股公司;②其孙公司必须是半导体公司;③必须增加地方投资。同时满足前两个条件的国内公司,大概只有SK集团。国内其他主要半导体企业如三星电子,并非控股公司体制。其他采用控股公司形态的企业,也未见拥有合适的从事半导体业务的孙公司。
此次特例若得以适用,控股公司的孙公司即使仅持有50%股份,也能设立子公司(曾孙公司)。原规定是必须持有100%股份才能拥有子公司,这意味着可从外部引入50%的资金。此外,新设的曾孙公司在部分被禁止的金融业务领域也将获得许可。
这一架构可直接套用于SK集团。目前以“SK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SK Square(子公司)—SK海力士(孙公司)”结构经营半导体业务的SK集团,今后若筹集到50%的股份,便可设立为SK海力士引资的特殊目的法人等金融曾孙公司。通过SK海力士子公司从国民增长基金等外部筹集资金也成为可能。
此项特例制度的方向本身值得肯定。韩国半导体产业正与投入数百万亿韩元进行投资的全球企业展开“资金游戏”。SK集团也正如崔泰源会长所言“仅建设龙仁半导体集群就需投入600万亿韩元”,面临前所未有的资金需求。能部分放宽半导体企业40年来如脚镣般背负的金产分离规定,为其“打通资金渠道”,本身已值得高度评价。
然而,以仅惠及一家企业的形式提供此类优惠,恐将恶化国民对放宽金产分离制度的认知。为培育尖端产业,本应原则上推进的金产分离放宽政策,若像此次这样仅选择性给予少数企业,则更难避免“大企业特惠”的争议。
韩国产业界需要追赶全球领先者的产业,除半导体外还有多项。人工智能(AI)、电池、未来汽车、生物技术等国家战略产业中,相当一部分都处于类似境地,需要大规模投资。难道每次都要像这次一样,寻找特定企业提供“单点优惠”吗?唯有筹划将始于半导体产业的金产分离放宽措施拓展至其他产业的方案,方能摆脱特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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