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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批准关税谈判协议,有可能给谈判团队绑上沙袋

国会批准关税谈判协议,有可能给谈判团队绑上沙袋

Posted November. 18, 2025 08:35   

Updated November. 18, 2025 08:35


包含韩美关税、安保谈判结果的“联合事实清单(共同说明资料)”14日公布后,朝野就国会如何处理谈判结果展开了心理战。政府和共同民主党表示,“事实清单不是国家间的条约,而是谅解备忘录,因此不属于国会批准对象”,并提议制定对美投资特别法,采取事后措施。相反,国民力量党坚持,谈判协议会给国民带来巨大财政负担,因此必须得到国会的批准同意。

宪法第60条第一项规定:“国会拥有对国家和国民造成重大财政负担的条约或立法事项相关条约的签订、批准同意权。”在野党主张,虽然此次事实清单不是条约,但包括“重大财政负担”和“条约或立法事项”,必须经过国会批准。该党还提到了1988年韩美之间就《关于保护战略物资和技术资料的谅解备忘录》等备忘录经过国会批准程序的先例。

但也有不少人担心,如果对本次涵盖关税、外交、安保等一揽子内容的此次谅解备忘录整体而不是特定事项进行一次性批准,在长期持续的所谓“经久谈判”过程中难以灵活应对,可能会损害国家利益。因为,如果得到国会批准,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即使今后美国政治状况发生变化,义务性履行也不可避免,只会成为枷锁。不仅是谈判对象国美国,之前与美国达成类似协议的日本或欧盟也没有经过议会批准。这就是为什么有人指出,应该留下今后通过谈判获得比现有方案更多实际利益的余地,给谈判团队扩大活动范围的原因。

对于谈判结果,韩国政府向国会充分说明和谈判协商的过程是必须的。但是,不能拘泥于是否批准的形式而浪费时间。在汽车及零部件方面,既然已经决定把适用下调关税的时间追溯到把对美投资基金筹集相关法案提交国会的本月1日,后续措施就不能一再拖延。如果特别法的提交拖到本月之后,汽车行业每月将遭受3000亿韩元左右的损失。应该摒弃政略性的接近,尽量减少出口主力行业的损失,并集中力量进行立法支援,以免因对美投资而恶化国内产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