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政府将在年内将“同一劳动同一工资”原则明文规定为劳动标准法,最早将从明年下半年开始实行。目前只在《男女雇用平等法》中明确规定“对同一事业内的同一价值劳动要支付同样的工资”,今后要将其扩大到劳动标准法,将其义务化。其宗旨是,消除在同一单位做同样工作的正式员工和非正式员工、转包工人之间的差别,加快消除劳动市场双重结构的速度。
韩国劳动市场因大企业和中小企业、正规职和非正规职之间的工资及雇佣稳定性差距,确实面临着严重的两极化问题。截至去年8月,非正式职工的工资为正式职工的54%,正式职工和非正式职工之间的工资差距连续7年刷新纪录。正规与非正规职、大中小企业、外包与转包之间的工资差距越来越大,连移动都不容易,青年层求职难和中小企业招聘难同时出现,前者诉苦没有地方可以工作,后者又说找不到干活的人。要想打破加深社会不平等、侵蚀劳动生产性的双重结构,确实需要努力缩小同一劳动之间的待遇。
但早已有人指出,同一劳动的概念本身就很模糊,而且难以客观测定,如果强行定为原则,将会产生不少副作用。政府的方针是,通过大规模实态调查,通过国家统计提供职务、级别、工龄等工资信息,制定客观判断标准。但也有不少人担心,不到位的工资信息公开不仅会助长劳资之间矛盾,还会助长劳劳之间矛盾。
最重要的是,要想评价同一劳动,必须转变为以职务、业绩为中心的工资体系。雇佣劳动部部长金荣训最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没有引进职务工资,就难以实现同工同酬法制化。”意思是说,急需实行根据业务性质、重要程度、难度等计算工资的职务工资制。
但是在韩国,无论业绩如何,工资随着工龄上涨的“级别工资制”惯例根深蒂固。在雇员超过1000人的企业中,63%的企业仍然实行级别工资制。历届政府都提出实行职务工资制,但未能跨越大企业工会强烈反对、论资排辈文化根深蒂固、单一化雇佣惯例的壁垒。在韩国,一旦进入公司,实际上不可能解雇,如果不打破“年龄即是资历”的论资排辈式工资系统,消除劳动市场双重结构将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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