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虐待并杀害10多岁女儿”的继母被判处有期徒刑30年…《郑仁法》首次适用的判例

“虐待并杀害10多岁女儿”的继母被判处有期徒刑30年…《郑仁法》首次适用的判例

Posted January. 14, 2022 08:00   

Updated January. 14, 2022 08:00

한국어

法院对殴打10多岁继女致死的继母判处重刑。这是去年3月制定的《郑仁法》(修订后的《儿童虐待犯罪处罚特例法》中的虐待和杀害儿童罪)首次适用的判例。

 昌原地方法院晋州分院第一刑事部(审判长郑成浩部长法官)13日对涉嫌违反《虐待儿童处罚法》和杀害儿童等被拘留起诉的A某(41岁)判处有期徒刑30年。A某适用的儿童虐待杀人罪规定,犯人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比现有的虐待儿童致死罪(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处罚更重。

 去年6月22日,A某在庆南南海郡家中殴打继女B某(当时13岁)约2个小时,导致其死亡。施暴的理由是,当时正和经历不和的丈夫进行离婚程序,但无法联系到决定讨论子女养育问题的丈夫。A某在2020年8月至去年6月期间经常虐待B某的事实也被曝光。

 审判庭表示量刑理由称,“监护人从身体和精神上对微弱的儿童施加暴行等虐待行为是重大犯罪”,“想到年纪轻轻就得不到关爱、在痛苦中死亡的受害者,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当天来到晋州分院的大韩儿童虐待防止协会会员们在宣判后反驳称“量刑过轻”。


晋州=崔昌桓记者 oldbay77@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