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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开启材料、零部件国产化之路,应先修改“化评法”“化管法”

想要开启材料、零部件国产化之路,应先修改“化评法”“化管法”

Posted July. 12, 2019 07:31   

Updated July. 12, 2019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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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瓦台为了讨论针对日本出口限制措施的对应措施,10日召开了紧急邀请经济人座谈会,会上部分企业人士认为《化学物质登记及评价等相关法律》(化评法)可能会成为材料、零部件国产化的绊脚石,要求放宽这一法律。该法在2013年4月获得通过时,以企业界为中心曾出现“亡国之法”的担忧,但最终法律获得强行通过。在日本限制出口生产半导体必需的氟化氢后,该法律导致的原材料、零部件产业的空白被大幅暴露出来。

 以2010年加湿器杀菌剂事故为契机,政府和业界在22个月里共举行了17次座谈会,引导了“化评法”法案。但国会对此置之不理,在16天内仅举行了一次听证会,就制定并通过了包含强力规定的新法案。由于新法律过于仓猝,未能实施就在2016年重新修订,实际上是从今年年初开始实行。但在2013年法律通过以后,该法律打击了研究开发化学物质的意志,决定性地阻碍了材料、零部件产业的发展。

 2015年的实施法案中,对所有新化学物质不分多少均实施义务登记的规定,被批评为是连研发都禁止的过度限制,后来被放宽到只对100公斤新化学物质实施义务登记。对生产、进口1吨以上现有化学物质的企业,也规定在一定期间内暂缓实行义务登记,只要求对若干事项进行事前申报。但是,进口一种新化学物质所需的文件工作,就需要8至11个月,在信息公开过程中还存在泄露企业机密的担忧,因此外国企业不愿供应等严重的副作用并没有消失。

 以2012年庆北龟尾工业园区氟酸泄漏事故为契机修订的化学物质管理法(化管法)也是如此。通过修改法律,有害物质处理工厂需要满足的安全标准从原先的79个增加到了413个,足足增加到了6倍以上。因为每个工厂最少需要数亿韩元的设施改善费用,所以小公司干脆放弃国产化,选择了进口这条路。

 像化评法和化管法一样充分体现过度限制副作用的事例也非常罕见。今天,因为无法自由接触机械、电子等广泛领域使用的化学物质,很难想象材料、零部件的国产化,只能从日本等外国进口。在这种情况下,日本勒紧了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出口脖子,出现了使韩国陷入了窒息境地的眼下状况。如果想要赶上日本,而且如果不想让规制改革停留在口头上,就应该先修改化评法、化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