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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却观众权益,地面信号电视强行插播广告的原因是什么

忘却观众权益,地面信号电视强行插播广告的原因是什么

Posted December. 14, 2018 07:40   

Updated December. 14, 2018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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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通讯委员会12日预告了允许地面波电视台插播广告的《广播法施行令》修正案。经过40天的意见征集,如果在国务会议上表决通过,从明年上半年起一个节目可以播放6次广告。在电视节目中间播放广告的插播广告,很有可能侵害收视权,而且地面波电视已经得到了虚拟间接广告、广告总量制、黄金周数无偿分配等各种特惠,因此历代政府都不允许插播广告。但是,地面波电视台以经营恶化为由,持续要求允许插播中间广告,广播通讯委员会最终采取了强制措施。

三大地面波电视台主张经营恶化的根据,是最近5年间广告销售额减少了30%以上。但是三家地面波电视台的收入盈余超过25000亿韩元,KBS每年还要收取超过6000亿韩元的收视费。一口咬定广告销售额减少而大谈特谈经营恶化,简直是语无伦次。

地面波电视台的广告销售额减少,是多频道时代不可避免的现象。这应该通过经营合理化和程序革新来克服。但是在KBS,年薪超过1亿韩元的职员每年都在增加,占到全体60%,组织十分松懈。但是广播通讯委员会不仅允许插播广告,还推进提高收视费。对于一直以所谓的“分割节目”等变相手段进行事实上的中间广告的地面波电视台,不但没有制裁,干脆将其合法化,试问国民怎会接受呢?

广播通讯委员会不应该担心地面波电视台广告销售额的减少,而应该首先讨论是否侵犯视听权。在“真实尺度”实施的舆论调查中,60%的受访者担心“限制收视权”和“引发节目商业化”,反对引入地面波电视台中间广告。基本上,对于免费使用电波这一公共物资的地面波公共营电视台,美国、英国、日本等大部分国家都不允许中间广告。尽管如此,如果广播通信委员会允许播放侵害视听权,甚至威胁媒体间均衡发展的中间广告,那么只能让人产生合理的怀疑,是不是要解决地面波民怨,并以此为代价确保亲政府倾向的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