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大法院称“CJ会长李在贤的二审判决有问题”

大法院称“CJ会长李在贤的二审判决有问题”

Posted September. 11, 2015 07:15   

한국어

CJ集团会长李在贤(55岁)因涉嫌逃税、贪污和渎职而被起诉,在抗诉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但10日被大法院判处免除确定有期徒刑,并被发回重审。

大法院2庭(主审法官:金昌硕大法官)10日宣布废弃抗诉审中法官判处李在贤会长有期徒刑3年、罚款252亿韩元的裁决,并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级法院重新审理。李会长为实际所有人的公司“泛日本”在东京购买两座楼宇的过程中,以CJ日本法人为连带保证借贷39.5亿日元(约309亿韩元)。大法官认为,抗诉审中将贷款全额认为是李会长渎职所产生的得利,是错误的判决。因为,当时泛日本公司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难以看做是CJ日本法人遭受了贷款全额损失,因此无法计算出正确的利润或损失金额。

大法院认为,李会长存在渎职嫌疑是确定无疑的,但无法确定其获利情况,因此不属?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上的渎职罪,而应认定是刑法上的渎职罪。关于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上的渎职罪,如果犯罪嫌疑人获利或公司损失超过50亿韩元,将被判处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刑法上的渎职罪,只会处以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量相对轻微。

对于李在贤所涉逃税252亿韩元和贪污115亿韩元的嫌疑,大法院作出了和首尔高等法院相同的认定。李在贤会长目前以暂停执行拘留的状态,正在首尔大医院入院接受治疗。



曹东柱 裴锡俊记者 djc@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