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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党革新委员会:“党员可以弹劾党代表”

在野党革新委员会:“党员可以弹劾党代表”

Posted July. 11, 2015 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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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治民主联合革新委员会10日发表了第3次革新案,其内容引入了党员可以对党代表等选举产生的公职人员进行弹劾的“党员民主制度”。革新委员长金相坤表示,“从现在的判断来看,应该也包括党代表。”有评论认为这一革新案相当激进,因此估计前路艰难。

党员传唤制是指,党员们可以以违反党宪、党章及伦理规范、渎职等理由,要求传唤民选公职人员的制度。革新委员丁采雄(音)就‘一旦得到传唤就等于被弹劾吗?’的提问解释道,“例如,如果十分之一以上的党员要求进行传唤,经过审查程序后,在罢免投票中(赞成)超过一半的话就将被剥夺职务。”革新委员会还表示,目前由地区委员长直接任命的地区议员将通过党员投票选出。

革新委从上个月24日开始,接连采取了组建选任公职者评价委员会、废除事务总长及最高委员制、引进党员传唤制等一系列措施。每个革新案已在党内引发争议,能否在20日举行的中央委员会上得到通过,备受关注。

在当天上午举行的3选议员和金委员长的早餐座谈会上,就出现了“有必要经过公论化过程”的抗议声。朱升镕议员指出,“废除最高委员制等是必须改变党章程度的重要事件,如果不经公开讨论的过程就直接在10天后举行的中央委员会上要求批准,这是不对的。”

革新委员会似乎意识到党内会出现这样的反对,就选任公职者评价委员会委员长的任命程序,8日发表了“将(直接)由党代表任命”这样的提法,但当天进行了完善,最终改为“由最高委员会表决后由党代表任命”。“公推的核心位置是评价委员长,如果由党代表任命,党代表的权限就增加太大了”。这是意识到党内存在的反对声音而采取的措施,因为反对意见认为,“如果公选的核心位置即评价委员长,如果由党代表进行任命的话,代表的权限将大得过分。”

一位党务人员预计,“因为急于发表这一敏感事务的缘故,在中央委员会上围绕革新案将很有可能出现相当大的阵痛。”但郑委员指出,“预计中央委员会会很顺利地通过”,“因为除了革新委以外,再也没有其他的对策。”



韩相准记者 alwaysj@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