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首尔乙支路和南大门路因民主劳动组合总联盟的示威而被示威群众非法占据,下班的市民们乘坐的公交车和出租车被困在这里超过1个小时,这给市民们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在这之前,民主劳动组合总联盟为主导的集会也不断的占据道路进行违法示威,极大的扰乱了首尔市中心的秩序。当日的集会以民主劳动组合总联盟为主导,以国民罢业委员会的名义在朴槿惠总统就任1周年的时候,于25日开始发动总罢业攻势。
这一事件以“国民罢业”为名,却给国民们带来麻烦。之所以这类事件会重复发生,法院要付很大的责任。示威方申请要在市中心进行行进式室外集会游行,接到申请的警方立刻告知示威方,根据集会示威法,行进式示威是禁止进行的。但示威方向首尔行政法院递交了申请,法院以禁止行进式示威的命令只有在有限的情况下才能实施为由,允许示威方进行示威活动。
法院表示示威方缩短了集会时间和行进路线,并承诺仅在人行道上通行。但是民主劳动组合总联盟在去年全国劳动者大会(11月10日),紧急状态大会(12月7日),第一届总罢业决议大会(12月28日)中均非法占据了首尔市内道路,引发了极其严重的交通问题。法院并未考虑到这些情况,只是进行一味的姑息,轻易的做出了判断。
在示威集会进行过程中,噪声污染也很严重。经警方测定,噪声污染的程度已经达到平均88分贝。光化门附近的职员们称:“都无法进行工作。”但是警方所采取的措施仅是向示威方发布一次噪声禁止的命令书,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的举动。如果过度的噪声污染并没有按照现行法律进行纠正,那么就应该采取制裁。警方正处在将实行令和改正案进行立法以强化噪声规制基准的时期。对于集会中使用的高分贝麦克产生的噪声,按照惯例应该立刻采取制裁并予以逮捕。
每次示威者在市中心进行违法示威时,许多民众就抱怨称:“法官们应该走出光化门来看一看真实情况再做出判断。”虽说集会权是宪法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益,但并不允许危害到其他市民的通行权益和追求幸福的权益。美国的警方,即便是上•下议员的议员如果超过了规定的界限,就会立刻遭到逮捕。具有公法权利的警方和检方针对违法示威应该更严厉的按照法律来行使权力。法院在处理违法示威的问题上,应该从维护市民权益的角度出发,把握好法律所规定的尺度。先进国家对于这些有着违法示威前科的示威团体也贴上了损害民众利益的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