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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一次国会暴力就会丧失议员职务

Posted June. 19, 2013 05:39   

减少国会议员特权的立法活动正式启动。

国会政治刷新特别委员会18日召开全体会议,通过了要求立即进行“政治刷新法案”立法的意见书,并将其提交给了运应委员会、安全行政委员会等有关常任委员会。该意见书的内容有禁止国会议员兼职、强化国会暴力的处罚等。新世界党代表黄宇汝、民主党代表金韩吉等也在当天的早餐会谈上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在6月份临时国会期间优先处理放弃国会特权的法案。

特别委员会首先要求通过禁止国会议员的兼职及盈利活动的国徽法修改案和教育公务员法修改案。尤其是大学教授,要在议员任期开始之前一定要先辞掉教授职务。但是在议员兼任国务总理、长官等国务委员的问题上,特别委员会内部出现了不同的意见,决定日后重新进行讨论。议员在职中的盈利活动会在原则上被禁止。但是宣传大事等以公益目事业为目的的名誉职务、利用本人的资产进行的租赁事业等对议员职务的履行没有影响的盈利活动,可以先由国会议长听取伦理审查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后做出例外性的允许。

特别委员会还提议处理有关预防国会暴力的国会法修改案和公职选举法修改案等。以妨碍会议为目的的暴力行为,要进行严重的处罚,处罚程度要高于刑法上的暴力处罚,对于暴力行为,要由国会议长进行义务性的告发。也就是说要制造法律根据,根据程度,只要加入一次暴力行为,就可以撤消议员职务。特别委员会决定,如果因为会议妨碍罪得到500万韩元以上的有罪判决就会丧失议员职务,同时日后5—10年里的被选权会受到限制。

特别委员会还提议,本来给65岁以上的全职议员支付的每月120万韩元的退休金(宪政会年老会员支援金)也要通过宪政会培育法的修改,从目前的第19代国会开始取消。也就是说,不管被选多少次,在19代国会以后担任议员的人不能得到退休金。而且全职议员中,议员在职期间不满1年、具有城市劳动者平均收入以上的收入、因为有罪判决等丧失议员职务的人都不能接受退休金。同时还要修改认识听证会法,将国务调整室长、国民权益委员长、政府组织法上的处长及厅长都要包括在国会人士听证会对象当中。

但是因为特别委员会的意见书不具备法律效力,而且部分议员正在对禁止兼任大学教授邓条款表示了反对,常任委员会的法案处理过程将并不会太顺利。政治刷新特别委员长表示:“会有分量地给各常任委员会传达意见书的内容必须要在6月国会上通过的特别委员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