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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或不会提出追加协商要求

Posted December. 14, 2010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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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关分析指出,美韩自由贸易协议(FTA)追加协议或将导致欧盟(EU)和韩国之间就“汽车领域对美国让步一样,对欧盟也做出一些让步”。对此,韩政府和汽车业界专家们于13日分析:“因EU与美国的汽车公司及市场特点相互不同,无论如何制定追加协议,均不会对韩国国内汽车销量产生太大影响。”

○或不会触动关税

首先,大部分分析指出, EU不会像美国一样,在已协议的FTA上要求修正关税撤除计划的可能性较低。目前,韩国和EU双方于今年10月就排气量超过1500cc的中、大型汽车从协议生效三年内,小型车则于5年内撤销关税等内容,已在FTA上正式签字。

如果EU为了保护自己市场而延缓对韩国汽车的关税撤除步伐,则韩国也可根据相互主义原则,推迟欧洲车在韩国市场的关税撤除措施。但是,欧洲汽车情况不同于美国汽车,欧洲品牌汽车在韩国市场的销量非常乐观,因此按照现有协议尽早撤除关税对EU更有利。

今年1~11月期间,欧洲品牌汽车在韩国的销量达到了5万4465台,占据所有进口车销量的66%,而且无论是占有率还是销量,每年都在大幅增加。特别是对于奔驰、宝马等产量不多的高级车制造公司,韩国是非常重要的市场。以宝马5系为例,今年1~10月份在韩国的销量仅次于德国、中国、美国之后排在第四。考虑到市场规模,除德国外的海外市场中,韩国占据首位。

此外,欧洲汽车公司对欧洲市场也颇有自信。因为美国车在欧洲是受自国消费者忽视的车,但相反,欧洲车则具有较强的产品竞争力。

○非关税部分即使达成追加协商,也不会对销售产生较大影响

非关税部分也被提到追加谈判范围内,是为了要求缓和燃料消费效率及环境规制和韩国今后改编税制时,将相关步骤透明化。这些都是韩方在美韩FTA追加谈判中接受的要求,如果EU也提出这种要求,则可能出现较实际利益更倾向于“象征性公平性”及亏损情况。出于这种顾虑,非关税部分也被提到了追加谈判范围内。

FTA追加谈判中,韩国决定根据去年标准,对韩国市场上销量低于4500台的美国汽车公司适用缓和19%的燃比标准。去年,3家美国进口车企业的销量均不及4500台,但奔驰(韩国)等4家主要欧洲进口车企业去年的销量均大幅超过了该水平。也就是说,即使适用美韩FTA追加协商标准,也只有销量较低的部分高级品牌或菲亚特等目前为止暂未进入韩国国内的品牌会从中受惠。对于税制改编的透明性要求数原则性问题,旨在要求韩国今后改编汽车相关税制时,公开进行相关工作,以确保自国汽车不受损失。欧洲品牌进口车企业则大部分对可能重新商讨的规定持“不清楚即使接受会有何影响”的反应。大众(韩国)部长则表示:“觉得不会有太大利益。可能是考虑到与美国的公平性问题而提出的要求。”



张康明 郑慧珍 tesomiom@donga.com hyeji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