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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督院警告友利银行高层官员,部分营业限制措施在审议阶段

金融监督院警告友利银行高层官员,部分营业限制措施在审议阶段

Posted September. 05, 2009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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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金融监督院对KB金融集团董事长黄永基下达了停职的严重惩戒命令。而在第二天,国民年金管理工会理事长朴海春、友利银行行长李钟辉、前农协中央委员会信用代表郑容根、新韩金融集团社长申相动等前任及现任金融机构首席执行人员也受到了警告。金融监督委员会首次对如此众多的金融界最高经营者(CEO)采取了惩戒措施。

从3日下午至4日上午期间,金融监督委员会召开制裁审议会议,最终确定了上述审议结果。

○众多金融公司CEO被惩戒,史无前例

根据审议结果,友利金融集团董事长兼友利银行行长黄永基将被停职,理事长朴海春(前友利银行行长)与现友利银行行长李钟辉则受到了警告惩戒。2005年-2007年期间,上述人员在对负债担保证券(CDO)与信贷违约掉期(CDS)等派生金融产品投资15亿8000万美元的过程中,不仅违反了银行法相关法规,还造成了1兆6200亿韩元的损失。金融监督院认为,相关人员应当对此次事件负责。其中,黄董事长做出了最终的投资决定,因此需要付直接责任。樸理事长与李行长则受到了相对较轻的惩戒。

另外,金融监督院对在派生产品投资过程中造成经济损失的友利银行也进行了警告。金融监督院将采取限制部分营业项目的措施,以阻止派生产品交易。

金融监督院认为,前农协中央委员会信用代表郑容根在任期间进行了不正当的派生产品投资,对于给公司造成的损失,金融监督院进行了问责警告。新韩金融集团社长申相动在职期间曾经发生银行职员受贿案件,对此,金融监督院认为银行管理中存在问题,申相勋也因此受到了警告。

有关黄董事长停职和友利银行部分项目被取消,金融监督院将在9日举行的定例会议中作出最终决定。其余的惩戒权限在于金融监督院院长。

○黄董事长表示将“申请重审”

黄董事长从2005年开始进行的派生产品投资造成了1兆6200亿韩元的巨额损失,不仅如此,黄董事长还利用银行用户的存款进行了长期的高风险投资,他甚至没有经过董事会决议就独自做出了判断。为此,金融监督院做出了罢免黄董事长职务的决定。友利银行投资的CDO产品期限通常为30年以上,而直到2008年底,普通银行的投资资产中期限在10年以上的资产不到1.3%,对此,金融监督院认为该项投资有违常理。

对此,黄董事长表示,直到2007年3月退休时,没有收到有关CDS和CDO的投资报告,上述产品当时都是极为稳定的投资产品。金融当局相关人士则表示:“在综合检查友利银行的过程中,发现了黄董事长违反法律法规的明显的事实。作出最终判断的决策者必须对后果付出责任。”

黄董事长对惩戒结果表示了强烈不满。黄董事长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还要等待金融监督院定例会议宣布最后审议结果,随后我们会再决定是否要申请重申或者不服申请。”如果此次惩戒结果得以确定,黄董事长只能就职至2011年9月,之后不得申请连任,也不可以参加其他金融公司的高层管理选举活动,而受到警告的其他金融公司CEO则不会受到选任限制。



郑载润 洪守镛 jaeyuna@donga.com leg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