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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重组专门的企业结构调整机构

Posted December. 01, 2008 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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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尽快完成企业结构调整工作,政府正在考虑重组与外汇危机时的“企业结构调整委员会”性质相同的专门机构。

30日,金融当局有关人士表示:“如果经济萧条现象一直延续下去,债权团将有可能对建设企业等相关所有企业进行经济上的制裁。虽然实行制裁的主体是金融公司,但是,政府有可能会以各种形式进行参与。”

29日,金融委员会副院长李昌荣在《第一届大韩金融工学学术研讨会》中表示:“如果不对一些经营不善的企业进行结构调整,银行的利率将无法得到稳定,经济也无法得到回升。政府必须尽快进行企业结构调整。”

上个月28日,金融委员会与金融监督委员会派遣了对国内企业进行结构调整的“企业债务改善援助团”。这标志着国内企业正式进入了结构调整状态。

1998年6月,许多企业都面临了倒闭的局面,236家债权金融机构随即建立了结构调整委员会。结构调整委员会对于有机会重振经济的企业给予了为期6个月的期限。对于无法重振经济的企业,则将其从金融援助对象中删除掉了。

面临此次危机,政府似乎又在像发生金融危机时那样,开始快刀斩乱麻了。对此,金融当局却在表示担忧。

金融委员会高层管理人员表示:“外汇危机时,政府处理的是一些已经破产的企业。然而此次要进行结构调整的企业只是将来有可能会破产的企业,有些企业目前还没有破产。因此,一些企业一提起要进行结构调整,就会和政府较劲。”



郑载润 jaeyun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