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点评]刘翔的教训

Posted August. 26, 2008 08:14   

北京奥运会中的最悲惨明星是“黄色子弹”-刘翔。刘翔名字中的“翔”字代表“高飞,飞翔”的意思,他从名字开始就是个天生的短跑选手。他打破了黄人种在短跑中处于劣势的观念,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获得110米栏金牌的时候中国人全部沉浸在了狂欢当中。随之,广告合约也接连不断,身价也一再飙升。他开始住豪华住宅,开高级进口车。

▷刘翔在19日以脚腕受伤为理由弃权后,13亿中国人因为失望和冲击都不知该说什么。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想象游泳选手朴泰桓这么做的话我们的心情会是什么样?因为刘翔的弃权,与刘翔签订广告合约的企业也受到了打击。耐克、维萨卡、可口可乐、凯迪拉克等20多个企业的经济损失达到了10亿元人民币(约1500亿韩元)。事情到了这种程度,刘翔也难免受到指责。很多人说:“他拍那么多广告,哪有时间作训练。”

▷但是也有很多人认为在商业活动上过分利用体育明星的中国社会也摆脱不了责任。刘翔在雅典奥运会之前只参加了1,2个广告的拍摄,但是到北京奥运会,他出演的广告可是数不胜数。他也参加了这次文大成选手当选的国际奥运会委员会(IOC)选手委员的选举。如此忙碌当然会疏忽训练,而国民的期待值却没有减落,所以可能没有公开受伤的事实。

▷我们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听说朴泰桓的支持企业曾要在奥运会期间拍摄他出演的广告。朴选手在比赛结束后急着回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现在想起来也冒一身冷汗。IOC禁止选手们在奥运会期间从事商业活动。违反的话会剥夺奖牌。企业向把体育明星利用在广告上,而选手也希望通过广告费得到对付出的努力的补偿。即使是这样也要懂得自制。一不小心会断送选手的生命,广告也会泡汤。

评论员 郑星姬 shchu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