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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途遥远的公有企业分公司改革,以往政权负责部门也无从下手

路途遥远的公有企业分公司改革,以往政权负责部门也无从下手

Posted May. 19, 2008 07:55   

据悉,公有住宅管理企业、韩国土地托管公司、韩国天然气技术公司等公有企业分公司经营不善,前政府负责部门虽然下令,要对这些企业实施民营体制等结构调整,却没有具体实施。

这一现象表明,公有企业内部斗争激烈,但凭政府的劝告是无法进行改革。

○工会出面反对民营体制

据监察员透露:18日,金大中总统在任时期总统直属机构——计划预算委员会曾指定大韩住宅公司分公司公有住宅管理企业、韩国道路公社、韩国水资源公司分公司,韩国建设管理公司为民营体制调整对象。

公有住宅管理企业出租住宅管理业务,以及公有建设管理企业的监督业务是民营企业竞争激烈的部分。因此,他们认为这部属于公有企业范畴。

其中,公有住宅管理企业管理的住宅由2005年25万套、2006年23万套,减少到2007年22万套,去年净收入仅为1亿,只相当于一个小型企业。没有产生赤字,全靠大韩住宅公司驱策推进的三年7730亿的和平承包。

去年,韩国土地分公司韩国土地托管公司经监察员检查,收到了向私人卖掉股份的建议。

韩国土地公司向卖掉了土地托管公司的股份,但是保留了1亿股中的3000万股。监察员认为,减少股份出让,是为了保留分公司2位懂事的任免权。

○扼杀“反对章鱼式经营方式”的建议

韩国天然气技术公司主导部门—产业资源部2005年解释说:“建立集中供热热电站向住宅楼供暖、提供温水的集体能源事业,不适于天然气公司”。因为它不符合“天然气供应设备检验以及维修”这一宗旨。

但是,天然气技术公司仍然与2006年3月创立了经济CES分公司,开始了集中能源供应业务。去年,天然气技术公司在集中能源供应业务中亏损了5000万韩元。市场占有率仅占0.7%,可以说是一项失败的事业。

虽然去年11月,监察员最终以这项事业与起初的集中能源供应目的不负的理由,做出了“机关主义”措施,但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此外,韩国─埠头公司在2005年1月受到监察员检查时受到:“目前净亏损额达212亿韩元,希望你们准备一套包括分公司机构调整方案的财务健全性改善方案”的建议。

公有企业对此置之不理,有出资创立善光综合物流公司,分公司有3个扩大到5个。



洪守镛 leg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