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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市民团体:“每个学校的定额至少要达到300名”

大学—市民团体:“每个学校的定额至少要达到300名”

Posted October. 18, 2007 03:17   

对于教育部对法学专门大学院的总定额案,大学与市民团体等强烈反对,而法律界则表现出了肯定的态度。

▽大学与市民团体

首尔大学、高丽大学、延世大学、成均大学、汉阳大学、梨花女子大学等几所主要大学表现出了共同应对的态度,主张以1500~2000名左右的规模是无法真正体现法学专门大学院制度的宗旨。

韩国法学教授会(高丽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基秀会长表示,“最近在法学院校长协议会中大家提出,若下降到2500名以下就要拒绝的说法,因此我们会强烈反对的。”

首尔大学法学院胡文赫校长表示,“法学专门大学院的定额至少要超过300名才能采取现实上体现出基本宗旨的多样性程序和教学方式。”

几所主要大学反对的原因是,如果规模减少,就有可能减少各法学专门大学院的定额,而且很难指定为法学专门大学院。

而地方国立大学则期待法学专门大学院的“1道1校”制度,总定额减少,那么就相应地关注地区平均分配制度的实行范围。

庆北大学法学院张在贤校长表示,“就算选定为法学专门大学院,也会比预想的定额大大减少的。而对于一些国立大学来说,其选定与否也变成了不透明的。”

经济正义实践市民联合魏贞姬市民立法局长批判道:“司法改革的宗旨原本是追求提高对全国民的法律服务,可从定额问题开始就只反映了法律界的意见。”

▽法律界与教育委员

作为一直主张1200~1500名线的法律界因为反映了其要求都表示很满意。大韩律师协会崔太馨发言人表示:“这是符合增加现有律师数量,而同时维持其质量的法学专门大学院制度的基本宗旨。”

大法院的有关人员表示,“法院与其对总定额,更关心的是今后法学专门大学院的教育过程或实务教育有多笃实。”

法务部长官郑城镇于17日在首尔大学召开的“法学院名师聘请特讲”中表示,“我们应该扩大法学专门大学院定额而引起的弊端。主张总定额的大学与市民社会的立场虽然也是正确的,但也不全面。”



李维锺 曹仁值 pen@donga.com cij199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