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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允喆审查院院长成为有力的再任对象

Posted October. 10, 2007 07:22   

据说将在11月9日结束任期的田允喆审查院院长成为了有力的再任对象。青瓦台检讨了重新任命审查院院长、走向代替体系的方案后一致决定“重任前任审查院院长”。

宪法第98款2项规定“审查院院长通过国会的同意后,总统亲自任命,任期为4年,且只能任职一期。”

据悉,青瓦台考虑到如果重新采用新人,很难通过国会的同意才如此决定。而且大国家党政强烈主张下任审查院院长必须由总统任命,还有以现在的局势看来,要得到民主党的帮助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但对于“重任”问题是否要得到人事听政会的同意,没有在审查院法和人事听政会中记载,因此有可能成为争论的话题。有史以来审查院院长也没有过“重任”的前例。

若前任审查院院长重任的话还得因为人事规定而中途下位。1939年生的前任审查院院长只能担任到2009年,因为到了70岁就得退职。审查院院长也不例外。

以前韩胜宣前任审查院院长也是因为退职问题而没有完成4年任职,而中途退位。那时候的退职年龄为65岁,但现在改为了70岁。



吉镇均 le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