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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总统亲自建立“试阀”,还有何资格谴责学阀?

[社论] 总统亲自建立“试阀”,还有何资格谴责学阀?

Posted August. 17, 2006 03:35   

第17届司法考试的考生们在卢武铉总统掌权后官运亨通。卢武铉破格将自己司法考试的同届生、宪法裁判所审判官全孝淑内定为宪法裁判所所长。宪法裁判所中,审判官曹大铉和事务处长徐相弘(长官级)是第17届司法考试的同届生,而此次被指名为审判官的昌原地方法院院长金钟大也是同届考生。特定一届司法考试的考生如此大规模掌握宪法机构的事例几乎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第17届同届考生还在检察机关内担任检察总长(郑相明)和大检察厅次长(林承宽)两个要职。同届考生只要成为检察总长次长就会递交辞呈的惯例并不适用于第17届考生。那是因为具有任命权的总统给予了照顾。大法院内的两名大法官安大熙和金能焕也同是第17届司法考试的考生。

卢武铉总统本月初访问教育部时表示:“教育面临困难问题的原因在于,社会是以学阀为主的渊源中心社会,其中的核心渊源就是学阀。”并强调要消除学阀。就像这样,卢武铉一有机会就高呼消除学阀,但却同时建立了比学阀更加巩固的第17届司法考试“试阀”。

法律界内,司法考试届数具有高于学阀的渊源性。据说,在重视序列的法律界风潮里,随着第17届纷纷位居要职,第17届上下届的人才都饮恨离开了目前的工作岗位。法律界内甚至有人说,第17届独揽要职的状态可以和主导5·16政变的陆军士官学校第8届,以及12·12军事叛乱的核心陆军士官学校第11届相媲美。卢武铉总统知道法律界的不满还会强行推进吗?

此次宪法裁判所的人事变动如实体现了总统不广揽贤才,在狭窄的人才范围内用人的闭塞渊源主义的姿态。卢武铉总统已经丧失了谴责学阀主义的资格。在应该在政治上保持中立,并以牵制性和均衡性为生命的司法部和检察机关内,以具有任命权力的总统的同届考生为中心集中权力的现象和民主主义基本原理——三权分立相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