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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债务利息有望被限制在年40%以内

Posted June. 05, 2006 03:16   

将私人债务利息率限制在年40%以内的《利息限制法》有望从明年上半年开始实行。《利息限制法》曾于1998年金融危机时被废除。

法务部4日表示,将制定具有上述内容的《平民法制及商法改善案》,在今年年末以前制定相关法律。

▽保护经济弱者的权益是集中点=《利息限制法》的内容是“按照总统令将出借和借入资金时的最高利息率定在年40%的范围之内”。

这是对高度依赖私人金融的平民进行保护的措施。《利息限制法》是民法,因此,即使不遵守也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超过年40%的利息得不到承认。

适用该法律的对象不仅包括除在2002年开始实行的《贷款业法》中注册的贷款业者以外的私人债务业者和个人,还包括没有在《贷款业法》中注册的贷款业者等。法务部表示,将推进将《贷款业法》中限制的利息率66%下调的方案。

《利息限制法》于1962年制定,在实行的过程中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要求,于1998年1月被废除。

该法律被视频以后,制度金融圈内的平均贷款利率为年4∼50%,但私人债务市场的平均利息率最高增加到年223%,使平民经历了巨大的痛苦。

▽引入租赁保证金返还保障保险=租赁住宅的人必须义务加入返还保证金的保险。

为此,法务部将修订《住宅租赁保护法》,内容是在合同期满后,如果房主不返还保证金,保险公司将向住户提供保证金,并向出租人索要资金。

另外还将推进《保护担保人的特别法》。该制度是指,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合同的时候,要告知借债者的信用状况和担保责任限度金额。

此举目的是使那些无法拒绝家人和亲属的委托,在担保书上签字,最后蒙受损失的事情发生。同时还将全面禁止债权人深更半夜找到担保人及其家人,强行要求还债的催债行为发生。

另外,为改善农民预先收到定金后,急切出售农作物的“不完全收获交易”的不公平性,还将修订《农水产品流通及价格稳定相关法律》。

该法案的主要内容是,将“不完全收获交易”定金保障在交易价格的30%以上,如果签约后农作物价格上涨,其收益由商人和农民平分。

▽修订商法的目的是提高企业的透明性=相关当局还决定修订商法中的公司法,引入执行管理人员制和双重代表诉讼制。

执行管理人员包括由股东选出的理事会选任出来,负责向理事会进行报告的首席执行官(CEO,代表执行管理人员)和首席财务总监(CFO,财务执行管理人)等。

目前,理事会拥有决定、执行并监督企业决策的所有权限,但如果实行执行管理人员制,理事会就会剩下监督这一项职能,而决定和执行决策将由执行管理人员负责。企业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引入这种制度。

双重代表诉讼制是指,即使不当行为发生在子公司,但如果子公司不追究理事的责任,母公司的股东可以代替子公司,对子公司的理事提出代表诉讼。

该方针将向如下方向推进,只有在母公司确保子公司50%以上股权的情况下才能提出双重代表诉讼。

为搞活经济,还将推进废除现行5000万韩元最低资本金制度的方案。美国、日本、中国香港没有最低资本金限制。



李泰熏 jeffl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