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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公务员阶级制废除 将按职务发放报酬

Posted May. 31, 2006 03:00   

从今年7月份开始将实行“高层公务员团制度”。1∼3级室长、局长级高层公务员将不分阶级,按照职务有差别地支付报酬,因此,曾经被称为“铁饭碗”的公务员社会将发生巨大变化。

行政自治部下属中央人事委员会在30日举行的国务会议上表示,高层公务员团人事规定修订案和开放型职位运营相关的修订案等11项低职位法令全部在国务会议上得以通过。

高层公务员团制度将根据去年12月份在国会议决并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法,从7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

高层公务员团包括中央行政机构1∼3级室长和局长(级)以及在地方自治团体和地方教育厅工作的国家公务员等共1500人。

如果实行高层公务员团制度,即使是同一级别的公务员,根据人事考核得到的年报酬差异最大也将达到960万韩元。

另外,高层公务员团所属公务员必须和其他部门的公务员展开竞争,如果工作表现不佳,可能会通过胜任审查被辞退。两年以上没有得到任命,被辞退的可能性越来越高。

另外,还将使科长级职务中的20%作为开放型职位,原来在其他部门工作的公务员只要本人愿意,可以返回到本来所属的机构工作。

中央人事委员会的一位负责人说:“1948年成立大韩民国政府以后,一直维持公务员阶级制的框架,现在已经出现了使这个框架转变为以职务和成果为中心的契机。今后将扩大针对高层公务员团实行的成果年薪比重。”

中央人事委员会将于下月内制定及修订相关16项相关指针和成规等,完成高层公务员团制度。

但是,部分人发出忧虑之声称,此次高层公务员团制度无法轻易改变“年薪序列”的惯例等,将引发诸多副作用。

*高层公务员团制度:消除现行1∼3级室长、局长级高层公务员的阶级区分,根据职务有差别地支付报酬,从政府的层面上综合管理原来由各部门分别管理的高层公务员人事工作,使其包括在高层公务员团里。



黃泰勳 朴民赫 beetlez@donga.com mhpar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