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治团体公务员A某等去年向国家清廉委员会举报了自己工作的地方自治团体自来水事业本部水质研究所所长。
理由是,水质研究所所长委托没有受到正式认证的机关对自来水进行水质检测,并让研究所研究人员进行检测,而把检测费支付给了没有进行检测的机关。
因此,A某等被地方自治团体以“参加罢工”为由解雇,但清廉委拯救了他们。
去年,政府部门公务员B某接到了部门会计负责人的要求,要他制定虚报研究所大楼建筑涂漆工程费的评估报告并交上来。
于是,B某提交了虚假评估报告。该负责人向B某支付工程费后,自己拿走了差额。此后,B某在良心的谴责下,向清廉委举报了这件事情。
但举报后,B某反而因涉嫌贪污而受到警方的调查,最后,清廉委纠正了错误。
像A某和B某一样,在去年一年清廉委受理的公共机关内部腐败举报人中,“内部公益举报(内部告发)”比率接近40%。
内部公益举报是指“组织或集团成员把发生在内部的非法、腐败、不当行为,向内部负责人和媒体举报,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为。”
据本报3日掌握的清廉委《2005年度腐败举报情况资料》显示,共受理腐败举报91次。其中,内部举报达34次,占37.4%。
特别是,在34次内部举报中,33次(97.1%)由于得出举报有根有据的结论,采取了检方告发等措施。内部告发的可信度几乎达到100%。而对机关外部举报的检方告发比率只有86%。
而且在根据腐败举报征收的罚款中,外部举报的罚款总额只有5.18亿韩元,内部告发罚款总额达36.4万亿韩元。
据对清廉委根据举报通知的腐败行为进行调查的结果,当事人承认嫌疑的比率也是内部告发以83.3%远高于外部举报57.7%。被内部人告发的腐败者除25名民间人以外,基础自治团体公职者最多,为12人。其后依次为,中央行政机关6人,广域自治团体3人。
朴民赫 mhpark@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