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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外居住2年以上可自由购置海外房地产

Posted March. 02, 2006 03:12   

以后,如果在外国购买房子并居住2年以上,即便是在回国之后,也不必出售,可以继续拥有。

另外,个人以“居住目的”在外国购买房子时,购买价格不能超过100万美元(约10亿韩元,以付款额为准)的规定也被废除,因此以居住目的的海外房地产购买事实上变得完全自由。

从明年开始,个人以投资目的购买海外房地产,也将阶段性地被允许。

财政经济部1日称,为缓和外汇交易规制,用上述内容来替代外汇交易规定,并从2日开始实施。

截至目前,即使在外国购买房子并居住2年以上,如果回国,就必须在3年内出售,但是以后这样的义务将被解除。另外,继1月初个人的海外房地产购买限度从50万美元增长到100万美元之后,从现在开始将干脆消除限度。

于此同时,还废除了个人或私营业主的海外直接投资限度(人均1000万美元)废除,在外国可以自由自在地进行经营。个人的海外直接投资额从2002年的2.8亿美元增长到去年的8.9亿美元。

财经部还为了阻止美元兑韩元的汇率持续下滑(韩元价值上升),将企业要在1年6个月以内回收出口成本的出口债券的标准,从平均每件10万美元大幅上调到50万美元。



金斗英 nirvana1@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