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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税和综合房地产税最多可能增至去年的3倍

财产税和综合房地产税最多可能增至去年的3倍

Posted March. 01, 2006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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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衡量财产税等土地相关税和宅地开发项目的土地补偿标准“标准公示地价”今年平均上涨了17.81%。

在首尔江南地区等公示地价大幅上涨的地区拥有土地的人们的财产税和综合房地产税等拥有税负担最高可能会增至去年的3倍。

建设交通部28日表示,全国的标准地公示地价比去年平均上涨了17.81%,其中,首尔、仁川、京畿等首都地区上涨了20.76%,除仁川外的5个广域市上涨了7.84%,其余市郡地区分别上涨了12.25%。

标准地公示地价2004年上涨了19.34%,2005年上涨了15.09%,再加上今年,现政府执政后的最近3年内的累计上升率高达61.81%。

行政中心复合城市预定地——忠清南道燕岐郡和公州市的公示地价今年分别上涨了60.93%和40.01%。

首都地区的情况是,首尔的江南区(37.79%)、松坡区(34.74%)、瑞草区(25.46%),京畿道的城南市盆唐区(44.94%)、平泽市(30.85%)、龙仁市(30.26%)等地的公示地价大幅上升。

建设交通部土地企划官朴庠禹说:“去年全国的平均地价上升率为4.98%,但为了‘公平课税’,公示地价比实际地价大幅上升。”

公示地价大幅上升的地区,包括综合房地产税在内的拥有税最多可能增至去年的3倍。

因为,综合房地产税的课税标准(计算税金的标准金额)从去年的“公示地价的50%”提高到今年的70%,包括财产税在内的拥有税的上调限度也从前一年的150%大幅提高到300%。

另外,建设交通部从今年开始改变了公示地价的计算方式,但却没有预先进行说明,因此引发了争议。

如果按照以前的方式计算,今年的公示地价上升率达17.94%,3年内的累计上升率达78.02%。

对此,朴庠禹解释说:“去年以前的上升率计算方式不能如实反映各地区的地价上升情况,因此更改了制度。”

对此次标准地公示地价持异议的土地所有者只要在30日以前向建设交通部提交异议申请,那么4月20日以前就会重新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