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二部(主审法官为李康國大法官)10日对于申溪轮议员做出服刑8个月,缓期执行两年,追收5500万韩元的原判予以维持判决。申溪轮此前因涉嫌从融资企业Goodmoney收受非法政治资金而被不拘留起诉。
如果因除违反《选举法》以外的被判监禁(包括缓期执行)以上的刑,则根据《选举法》有关规定将被剥夺议员资格。而且在此后的两年内,将被剥夺被选举权。
法庭在宣判书中称:“如果不通过国会议员后援会,而是直接以个人或法人的名义收取政治资金,则无论是否出具后援会名义的收据,均违反《政治资金法》。”
申溪轮涉嫌2002年11月从Goodmoney前任代表金英勋(音)处收取500万韩元的非法政治资金,并在同年12月再次从同一人手里收取3亿韩元,而且没有对其中的2亿5千万韩元出具收据,因此被起诉。
随着申溪轮丧失议员资格,开放的我们党的议席减少1位,成为143 席。大国家党为126席,民主党为11席,民劳党为9席,国民中心党为5席,自民联1席,无党派议员2席。
吉鎭均 leon@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