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韩国产业人力公团缩短退休年龄的决定下达的无效判决,被解释为是在1998年外汇危机当时,府曾急迫推进的公共部门结构调整后遗症。
因此,如果以大法院的此次判决为契机,政府下属团体的退休者追加提出诉讼,预计将会产生不少的风波。
▽背景=随着韩国经济在1997年末进入国际货币基金(IMF)管理体制,整个社会兴起结构调整热潮之后,政府在1998年由从财政经济院(现财政经济部)分离出来的企划预算委员会(现企划预算处)主导,展开了大规模的公共部门裁员。
公营企业的民营化被正式推进,政府各部门是被推进了对下属团体的经营革新计划,该计划是以△部门组织的整合△改善薪金体系△缩短公务员水平的退休年龄△将退休金支付率向下调整等为主要内容。
当时行政自治部还确定了在80个地方公社、公团的3.5514万名定员中,缩减占22.8%的8103名的经营革新计划。
产业人力公团也同样,在劳动部和企划预算委员会于1998年8月末委托进行以人力缩减为主要内容的经营革新计划之后,就在12月修改了人事规定,将各职级的退休年龄最大缩短了5年。
此后,按照被缩短的退休年龄规定退休的职员提出了诉讼,产业人力公团在1审判决中败诉之后,把诉讼代理人换成了韩国国内最大的法务法人“金&张”后提起上诉,但是法院最终还是依然判定了原告胜诉。
▽判决宗旨=《劳动标准法》上规定,在改变就业规制时,需要得到由劳动者过半数组成的工会或劳动者过半数的同意才能执行。
因此,劳动者的范围到底有多大,成了核心争论焦点。
产业人力公团主张说,不仅是高级职员,在团体协约上限制加入工会的干部级职员也不是劳动者。
但是法院表示,干部级劳动者在对事业主或经营负责人的关系上来说,也应看作是劳动者,并判断认为,在将就业规则改变成不利于劳动者的时候,应该反应出他们的意向。
法院还指出,产业人力公关的退休年龄的缩短超出了当时政府所下达的缩短“公务员水平”(5级以上60岁,6级以下57岁)的退休年龄的方针,在社会常识上,失去了合理性。
▽风波及前景=大部分的政府下属团体对一定职级以上的职员,都设有限制加入工会的规定。
因此,就算是在外汇危机当时得到了劳动者过半数的工会同意之后,缩短了退休年龄,如果将干部级职员包括在劳动者范围内,情况也会有所不同。
担忧其他的政府下属团体的退休者会追加提出诉讼,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由于退休劳动者的胜诉,政府也处在了非常为难的状况中。因为像产业人力公团的情况一样,人工费用的负担追加增长,再加上由于复职者,造成人事堆积等组织有可能会患“动脉硬化”。
首先,如果下属团体的退休年龄重新增长,预计将很难避免公共部门的改革正在后退的批评。
裵克仁 bae2150@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