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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后重审人革党事件

Posted December. 28, 2005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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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洪善、宋相振、徐道源、河在完、李铢秉、金镛元、都礼钟、吕正男。

对于30年前因违反总统紧急政令而被起诉,在大法院获罪,并在随后18个小时即被处死的“人民革命党(人革党)重建委员会”的相关人员,法院决定进行重审。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23部(部长:李起宅法官)27日宣布:“遗属作为证据提出的可疑死亡真相调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其可靠性得到了认可,因此决定对人革党事件的一审判决进行重审。”

检察机关如果在3天内不对法院当天的决定提出异议(即时抗诉),则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将在一审的基础上,重审人革党事件。

法院表示:“基于可疑死亡调查委的调查结果,当时中央情报部官员和警察对被告人作出刑讯逼供等残忍行为的事实被认可。”并宣布:“调查过程中的办案人违法行为(渎职施暴嫌疑)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重审理由。”

法院宣布:“在没有特别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被告人的供述却逐渐增多,并且非常具体。被告人在拘留所被开抗生素和镇痛剂等药品的时间和供述时间正好吻合。从有关人员的陈述等来看,除了有人使用酷刑之外,其它原因很难被看作是足以让他们供述的理由。”



全芝星 vers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