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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扩大自私高不要只停留在口头上

Posted December. 23, 2005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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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学对修改《私立学校法》的反对呼声日渐高涨的情况下,教育人力资源部发表了自立型私立高中(简称自私高)扩大方针。副总理兼教育人力资源部长官金振杓在昨天接见天主教私学法人联合会会长李容勋(水原教区主教)时说:“政府准备把自私高扩建至20所左右。包括天主教在内,希望宗教界运营自私高。”虽然其中不无稳定私学财团和宗教界的情绪的目的,但希望政府能够迅速推进扩大自私高,将此当作加强公共教育的契机。

在全球无限竞争时代和知识基础社会,只有培养优秀的人才,才能确保提高国家竞争力的原动力。依靠不考虑学生良莠不齐,将英才关在向下平准化框架内的制度,国家和国民很难生存下去。虽然为时已晚,但政府终于认识到平准化制度的问题所在,决定补充并扩大自私高。这是不幸中的大幸。

对实施已有4个年头的自私高,教育开发院给予了肯定的评价。在平准化教室成绩平平的学生一到自私高成绩便大幅提高。这是优秀的学生们接受高质量教育,并互相刺激,展开竞争的结果。对此,家长和学生均感到非常满意。而且学校创建人本着负责的态度,大力支援财政并公开学校运营情况,这也为私学改革指明了方向。

大多数国民希望进行多样教育。韩国教员团体总联合会实行的舆论调查显示,55%的国民支持扩大自私高。

全教工反对扩大自私高说,自私高是推倒平准化制度框架的“贵族学校”。但在全国2000多所高中中将20所学校转换为自私高,并不影响平准化制度。不接受政府预算支援也能运营自私高的私立学校毕竟占少数。并不是每个学校都有充足的财政。虽然我国存在科学高中、外语高中等特殊目的高中,但它们仍实行平准化制度。在希望建立自私高的财团中,甚至还有只招收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要对其进行特殊教育的财团。在富裕阶层将子女送到外国私立学校进修的情况下,唯独在国内要限制高级教育的主张有悖于国际化时代。

目前,政府对低收入阶层子女的照顾不足,因此要加以完善。教育开发院评价团指出,要把按成绩顺序发放给学生(招生人数的15%)的奖学金优先给低收入阶层子女。各财团要在自私高运营中加以借鉴。

现在名义上是“自立型”,但实际上政府的限制太多。在发达国家,政府对不接受政府预算支援的私立学校,在选拔学生、教育课程、规定学费等方面给予很大的自主权。如果不更换以限制为主的自私高制度,将很难扩大效果。

如果政府和执政党抱着将修改《私学法》和自私高扩大政策进行调换的目的,那么这是错误的想法。党政要对扩大自私高和修改《私学法》问题同时进行讨论,这才是正确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