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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再选举住所投票制漏洞百出

Posted October. 12, 2005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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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距离10•26国会议员再选不在籍投票申告还有一天之时,一位选民家里的电话响起来了。打电话的是支持一位候选人的熟人,对方问“会不会投票”,而这位选民回答说:“投票当天有别的事情。”

大约过一小时左右之后,这位熟人拿着不在籍投票申告书到家里亲切地说明不在籍投票事项。“在申告书上填写地址(居民身份登记地点)、住所(可以收邮件的地方)、电话、姓名之后盖章放入邮箱就可以。送来投票纸之后,用圆珠笔帽在投票纸上进行标记,再放入邮箱一切都完成了。”

面临10•26再选,完全有可能发生这种事情。根据8月4日修改的《公职选举法》,军人、警察公务员之外的普通人只要申请也可以进行不在籍投票。特别是再选为例,不会像国会选举时期一样另准备不在籍投票所,而是可以在家和公司等地接受投票纸进行“住所投票”。

因此,各候选人方面考虑到再选投票率很低的情况,认为不在籍投票是当选与否的变数,所以开始进行“确保不在籍”竞争。问题是从不在籍申告到投票,省略确认本人的程序,所以可以进行“代理行为”,而且再次过程中进行舞弊的可能性非常高。

谁都可以很容易就能取得不在籍申告样本。可以在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网站上下载,也可以在区、市、邑、面事务所,不经过确认本人等复杂手续就可以得到。

对此,各候选人阵容都提出各种有组织性“买票”和“代理投票”的可能性。

参加京畿富川远美甲地区竞选的一位候选人方面主张:“虽然不能拿出物证,但是许多传闻称,进行不在籍申告就给5万韩元,送来投票纸就再给5万韩元。”

还有传闻称,为此还对同伴人等支付辛苦费,而且按照附则地区分配不在籍票数。

参加该地区竞选的另一位候选人方面甚至称:“还可能发生选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投票的事情。”伪造确实不参加投票的选民的不在籍申告书,并将投票纸邮送到“希望的场所”进行代理投票,选举管理委员会也很难发现这种情况。

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方面虽然称:“一经发现,将对候选人进行无效处理。而且选民收取5万韩元之后举报这种情况,最多就能得到5000万韩元奖金,所以很难进行舞弊行为。”但是脸上还是出现了担心的神色。

11日,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对将进行再选的4个地区的选举管理委员做出特别指示也是出于这种原因,指示内容是“确认调查选民是否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了不在籍申告”。

选举管理委员会表示,考虑以后进行再选的时候,一段时间内在不在籍投票所进行投票的方案。但是还有观测认为,如果在此次再选中,只要揭发一件代理投票在内的舞弊行为,其后续风波将会非常巨大。



鄭用寬 yongar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