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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节目主持人

Posted September. 29, 2005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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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将电视当成娱乐媒体,还是要当成报道和教育的媒体呢?基本上,电视更接近于娱乐媒体。但是不能停留于只播放娱乐节目的“傻瓜箱子”阶段。韩国《广播法》明确指出,电视的娱乐节目比例不能超过50%,以此采取了“中立”。但是电视“破坏体裁”的手段让这种古典争论倍感羞涩。

▷娱乐节目引进信息和教育因素之后出现了新词“信息娱乐(infotainment)”。教育节目也为了提高趣味性而引进了娱乐因素。现在区分娱乐节目和教育节目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电视里全是装扮成教育节目的娱乐节目。就是通过这种方法增加了限制上限的娱乐节目比例。只关注收视率的广播公司惯用的手法就是“吹捧明星节目主持人(MC)”。通过这种措施竞争更加激烈,身价也随之上升。更换频道还是那几张脸,而且全是他们几个人又笑又闹地说一些身边琐事和低级笑话。有一些娱乐节目还试图推出5、6名节目主持人同时出现的“地毯式轰炸”。如果广播公司想通过这些措施提高收视率,那广播公司无异于将观众当成傻瓜了。

▷分析KBS去年支付给外部节目主持人的出演费的结果显示,19人获得了超过1亿韩元的出演费。1名外部节目主持人的出演费甚至超过4亿韩元,而4名节目主持人的出演费超过2亿韩元。这说明,虽然形式是公共广播,但是依赖几位明星的节目内容与其他商业广播相比,没有太大的不同。这就是强制收取收视费用的“国民广播”显示出的依然陈旧和安逸的制作态度。

▷有人反驳称,又笑又享受的娱乐节目没有必要强调公益性。但是娱乐节目分明也有“低级”和“高级”。应该苦思冥想不依靠著名节目主持人来回反复的笑话和动作也可以制作好的娱乐节目的方法。这才是公共广播该做的事情。公共广播的两张脸就是“意趣相投广播”和“收视率至上”,国民何时才能不用看这两张脸呢?

评论员 洪赞植 chansi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