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电话中向与丈夫有染的女性实施了“公开你的不道德行为让你无地自容”的威胁,因而以涉嫌恐吓被起诉,日前在重审中被判无罪。
首尔地方法院刑事上诉5部(审判长金善惠)30日表示,日前涉嫌恐吓(违反利用并促进信息通信网及信息保护等法律)第三者(丈夫的女同事)而被起诉的A(42岁)某在重审中被推翻原判,并于25日被判无罪。
2003年9月,A某接到与丈夫有染3年的B某(26岁)的电话后,在电话中对其说了“把你活埋”等过激性言语。
A某因涉嫌恐吓B某在一申判决中以“被告说出的话让原告心灵感受到了威胁感”为由被判有罪,A某不服提出上述。
法庭在重审中表示:“虽然A某的确以过激的言语对B某进行了威胁,但是这只是A某为维系即将崩溃的家庭为前提,并教训比自己年幼的B某而说出的一番话,因此未达到堪称过分的程度。”
全芝星 verso@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