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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彬:采用辩诉交易制或可同意改刑诉法

金钟彬:采用辩诉交易制或可同意改刑诉法

Posted April. 29, 2005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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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检察总长金钟彬表示:“不是无条件反对司法改革促进委员会的刑事诉讼法修订案。要制订完善措施,以便嫌疑犯在被调查过程中进行坦白就适当减轻处罚,或嫌疑犯在法庭推翻在检察机关作出的口供就予以重罚。”

金钟彬的上述发言可以解释为,如果引进辩诉交易(Plea Bargaining,有罪协商制度)和新设妨碍司法罪等完善措施,即便韩国总统直辖的司法制度改革促进委员会(司改委,联合委员长兼国务总理李海瓒,律师韩胜宪)向不承认检方调查书证据能力的方向推进刑诉法修改方案,检察机关也可以接受。

但是,金钟彬说:“这不意味着有条件地接受司改处委的提案,有必要进一步深入讨论。”

另一方面,面对司改委推进修改刑事诉讼法,一线检察员举行检察员会议等检察机关的抗议逐渐趋向组织化。



jin0619@donga.com bae2150@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