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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就《新行政城市法》是否违宪展开激烈的攻防战

朝野就《新行政城市法》是否违宪展开激烈的攻防战

Posted February. 28, 2005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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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法司委)下属朝野议员于28日在全体会议上就《新行政城市法》是否违宪以及处理时间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攻防战。另外,还就重新审议以废除户主制为主要内容的《民法修改案》的必要性展开了争论。

法司委于当天通过了《债务者回生及破产相关法案(综合破产法案)》和《证券相关集体诉讼法案》以及《韩国投资公社法案》等法案,并提交到了将于2日举行的国会总会。

▽朝野攻防:开放的我们党主张:“《新行政城市法》没有违宪倾向”,并计划在2日国会总会上通过该法案。

反之,大国家党则主张,由法司委就《新行政城市法》是否具有违宪倾向进行审查,并在4月份的临时国会上处理此案。

大国家党议员张伦硕向出席法司委员会的建设交通部长官姜东锡提问称:“目前,很多人认为《新行政城市法》具有违宪倾向,没有想过要向宪法学会咨询一下吗?”

对此,姜东锡回答说:“法务部表明法案没有违宪倾向,而且国会新行政首都后续对策特别委员会和建设交通委员会也就此进行了深刻的讨论。”

对此,新行政首都后续对策特别委员会委员长金汉吉强调称:“国会不能因违宪纷争,削弱立法权。”

但是,大国家党议员金在庚和朱豪英却反驳称:“因大多数国民都不赞成新行政城市建设计划,所以肯定会有人向宪法法院提出宪法诉讼。如果法司委不慎重对待,还有可能被宪法法院判为违宪。”

开放的我们党议员崔载千和禹润根以宪法法院于去年判定《新行政首都迁移特别法》违宪时表明“分散部署政府机关并不违宪”为由,反驳大国家党的主张。

因纷争迟迟不见胜负,法司委委员长崔铅熙(大国家党)决定,在结束其他法案的审议过程后于当天下午再对该法案进行审议。

反对通过该法案的大国家党议员李在五、金文洙、朴启东、裴一道等人坐在辅佐席上观望会议过程并对朝野法司委委员施加了压力。部分议员因大喊“与得到违宪判决的法案有何不同”,还被崔铅熙委员长喝止。

另外,大国家党议员金晟祚和朱豪英还就《民法修改案》表示:“《民法修改案》中还未确定代替户主制的新身份公示制度。”并要求延迟处理时间。

对此,民主劳动党议员鲁会灿反驳道:“这已经是讨论过数次的问题,没有必要再拖延时间。”

▽《综合破产法案》:根据法案规定,如果金融机关等债权者对个人债务者的偿还债务计划提出异议,债务者在3000万韩元上限范围内必须偿还债务的3~5%。这是“最低偿债额制度”。法案还规定,将取消帮助个人债务者在得到审判之前调整偿债额的“个人债务调整委员会”,取而代之的是金融机关自主成立的“信用恢复委员会”。

▽《证券相关集体诉讼法案》:该法案的主要内容是,若企业为了解除过去财务欺诈(假帐)行为公开会计账目,截止到2006年不会将有关财务欺诈行为列入集体诉讼范围内。企业和当事企业内监查会计账目的会计法人以及会计师也将被排除在集体诉讼对象之外。法案规定,集体诉讼对象并不是单纯的“过去财务欺诈行为”,而限制在“虚伪公示行为”,以此缩小了诉讼对象范围。



李明鍵 gun43@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