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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院驳回了韩国人强制劳动赔偿诉讼请求

日本法院驳回了韩国人强制劳动赔偿诉讼请求

Posted February. 24, 2005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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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日本殖民政府强制押送到“女性劳动精神队”进行劳动的韩国受害者针对日本政府提出了损失赔偿诉讼请求,但日本法院以韩日请求权协定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金性珠(75岁)等韩国受害者及遗属等7人日前针对日本政府和三菱重工业向日本法院提出了要求赔偿2.4亿日元以及支付未发工资的诉讼,而日本名古屋地方法院于24日对此做出了原告败诉的判决。

近来日本法院在有关日本殖民政府强制带走及强制劳动相关的诉讼中,接连做出了追究日本政府责任的判决。因此日本媒体称,这次驳回原告的请求是很令人不解的判决。

法庭称:“根据1965年签署的韩日请求权协定,应认为,个人的财产和权利等相关请求权问题已得到解决。对于协定的宗旨应解释为,就赔偿问题,韩国人不能对日本提出任何主张。”

法庭对原告被强制进行不正当的劳动和回国后遭到与日本军队慰安妇一样的待遇而受尽痛苦等方面,没有做出任何法律上的判定。

1944年只有13到15岁的金某等人被日本校长骗到日本后,在三菱重工业进行了强制劳动,部分受害者在工作中手指被切断或因地震失去了生命。当时日本校长跟她们说:“到日本就可以上好学校,而且还能赚钱。”

原告们谴责称:“利用少女的进取心,不付一分工资,强行让受害者从事劳动,这难道合法吗?决不能容忍这样的判决。”



朴元在 parkwj@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