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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滞纳罚款

Posted January. 24, 2005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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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在规定期限内交纳罚款,就得交纳高达77%的滞纳金。

另外,对有能力交纳罚款但经常性不交纳罚款的人,还有可能通过法院审判被拘留所关押。

一直以来,因即使不按时交纳罚款也没有附加费用,而且没有正式的对策,屡屡出现故意不交纳罚金的事例。

法务部24日表示,将出台一个全面管理罚款的征收与附加以及处罚与收取方法的《违反秩序行为规范法》,并于25日预告立法。

如果该法得到实施,600多项法律中个别规定的征收罚款体系将实现一元化。

▽主要内容:将对乱扔生活垃圾、被超速限制器记录在案、不标明农作物产地等行为收取罚款。

根据目前的规定,即使交纳罚款的时间再晚也不会产生滞纳金,但根据新法,最多可以在罚款上附加77%的滞纳金。

根据新法规定,有能力交纳罚款但期限超过1年或1年有3次滞纳罚款记录者还有可能被法院判处30天(最长)监禁。

以许可等作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经营者在有能力交纳的情况下故意不交纳3次与企业相关的罚款时,有可能停止或取消该公司的许可业务。

因经济拮据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交纳罚款时,可以延长期限或分阶段交纳的制度和因没有支付能力由行政机关停止征收程序予以保留的“亏损处分制度”也将被列入新法之中。

▽制定新法的原因:当违反行政法规时,被处以的4种处分中罚款虽是除刑罚以外最为常用的处罚形式,但因实效性过低,很多人都提出了疑问。

刑罚的执行率为98.6%,追加罚款和处罚金的执行率也分别为84%和83%,但只有罚金的执行率一直处于50%左右的水平。

这是因为,拒绝交纳处罚金,将立即被提交至法庭,而拒绝交纳追加罚金则会采取取消营业资格或停止营业等措施,但拒绝交纳罚款时却没有强制执行的方法。

法务部法务室长安永昱表示:“因故意性经常拒绝交纳罚款的现象剧增,出台了征收罚款相关的系统性法律。”



黃軫映 bud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