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警方在调查庆南密阳地区高中生轮奸10多岁女学生事件时,因忽略保护被害者的责任加重了被害者的痛苦。
因此,社会上表示抗议情绪在逐渐扩散。如,网民举行抗议集会,人民团体决定展开实态调查等。
▽荒唐至极的调查形态:7日下午,受到参与轮奸嫌疑的10几名男生在蔚山南部警署刑事科办公室站成了一排。
过一会儿,几名刑警带着受害者A某(女)进来。让她指出对她进行轮奸的人。A某犹豫了一会儿,便指出了几个人。虽然嫌疑犯都背对着A某,但她本人好像受到了冲击,无法将头抬起来。
无论是强奸事件也好或是其他刑事案件,在调查过程中识别犯人时,警方应确保不让被害人露面。这是最基本的原则。但警方却无视这一原则,让被告和被害人同时出现在调查普通嫌疑犯的刑事科办公室内。
在此之前,A某为接受调查来到警署时正好在警署后门口被被告人的家属H某(22岁,经商)等人团团围住,他们还威胁称:“你竟然敢举报,看看你以后还怎过,给我小心一点!”
警方负责人对此解释说:“因为罪犯辨别室只能容纳一个人,我们是在得到被害人的同意后,才决定由被害人直接指出罪犯。”
据悉,蔚山南部警署警长金某(39岁)于当日在自己的办公室还有失妥当地对A某说:“我也是密阳人,(都是你们这种人)搞坏密阳的风水。”对此,蔚山南部警署计划在近期内严惩金某。
另据悉,A某曾要求接受女警员的调查,但警方只将第一次调查任务交给女警员后,以“因为被告人太多,而且女警员中又没有调查专家”为由,便让男刑警继续调查此事。
▽隐瞒事实、满是漏洞的调查报告:警方于7日公布的逮捕报告书以及向记者公开的资料显示,A某(14岁,初三)的妹妹(13岁,初二)于7月和9月同姐姐在昌原和密阳遭到强奸。但被害人和被告都表示,A某的妹妹只被钝器打了一下,并没有遭到强奸。
还有人怀疑警方在描述被告人所属的“密阳联盟”时,企图隐瞒事实真相。警方曾表示:“该联盟大部分成员都有纹身,而且体重都在80kg以上,是一个犯罪团伙。”
但据记者确认,该组织成员中只有4至5人的手背上纹有“王”的字样,而且没有一个全身都有纹身的学生。被告学生也纷纷表示“来到警署以后,第一次听说有什么‘密阳联盟’。”
▽警方企图尽量缩小疑惑范围:警方曾表示:“在逮捕的41名学生中,对直接参与强奸的17人采取了拘留调查,而对未逮捕的75名学生将进行追查。”
但警方却于8日和11日分别拘留3名和9名,一共才拘留12名,对29名则以“否认犯罪事实为由”采取了不拘留立案的措施。
警方还以“未发现其他犯罪事实”为由,在掌握第一次犯罪事实后的第六天(12日)便结束了所有调查。
警方解释称:“因为部分被告提到‘密阳联盟’,便将被告全部视为该组织的成员,就该组织是否为‘犯罪团伙’进行了调查,但没有找到任何疑点。”
另外,警方还在网上刊登了一篇检讨书。检讨书中写道:“没有让女警员对受害人进行调查,而且警员说出了有失妥当的话,对此,表示道歉。”
鄭在洛 rak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