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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生存的权利是最基本的人权

Posted December. 10, 2004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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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一书的作者朴景利最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生命和生存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命题,而政治和艺术都是次要的。”在艰难时期负责国政的领导人应该对元老作家的这番话反省一下。

昨天是我国第56个“人权日”。《宪法》上明确规定的生命权是一切基本权利的核心和基础。生命权和生存权是指作为人生存下去的权利,相当于《世界人权宣言》中“从贫穷走向自由”的意思。没有生命权和生存权的人权和自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政府虽比历代任何一个政府更加有力地强调分配的重要性,但面临经济危机的国民却是如此艰辛。随着经济增长动力处于停止状态,贫富之间的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也在逐渐没落。

身为警官的父亲在执行公务,母亲为了生活送晨报时,3姐弟葬身在了火海。大学毕业的年青人还没有机会参加工作,便成为社会的落伍者。韩国银行总裁朴昇表示:“比经济增长率更为重要的是民生,国民因没有就业机会的经济增长而饱受痛苦,而且这样的痛苦也许会持续5年乃至10年。”也就是说,危及国民生存问题的痛苦隧道何时才能到头,谁也难以预测。

孟子曾说:“政治的第一步在于使百姓的衣食住得到满足。”不能确保最基本的生存,哪里又会有奋斗的恒心?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却还热衷于与拯救民生毫无关系的“意识形态的改革”。国会夜以继日地冲突与瘫痪局面让国民徘徊在寝食难安的忧郁中。外国调查机构得出的韩国人的幸福指数只排在中等以下。

越是艰难的时刻,越要考虑到最基本的问题。生命和生存是基本权秩序的理论基础。人的自由和尊严也建立在生存权的基础之上。无视民生的政治,无论如何也不能被正当化。无法确保国民的生存——民生的改革就算取得成功又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