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门研究生院(Law School)新生将于2008年正式入学,而现行的司法考试将从法学研究生院制度开始实施后截止到2002年与新制度并用5年后,于2013年完全废除。
大法院下属的司法改革委员会(简称司改委)于5日就有关培养和选拔法律人才问题表示,在4日举行的第21次全体会议上采纳了设立法学研究生院的提议。
由法律界和法学界、行政部、市民团体负责人构成的司改委共有21名委员。当天在16名委员出席的情况下进行了投票选举,其中13名表示支持此案,2名支持维持或修改现行制度,剩下1人弃权。
因此,法学研究生院新生选拔考试预计将于2007年拉开序幕。
就有关法学研究生院入学定员问题,由于9名议员赞成“根据法律人才的供求状况,规定人员规模,但初期则以实行当时通过司法考试的人数(1000名)为基准”的提案,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将入学定员规定为“1200名(假定律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为80%,通过人数将是1000名)”。反之,另外7名大学和市民团体所属委员则反对保持目前的定员标准。
有关入学定员问题,计划由教育人力资源部长官和法院行政处长、法务部长官、大韩律师协会会长、韩国法学教授会会长等人协商后再做决定。
入学资格定在学士学位以上,通过综合△学部成绩△语学能力△素质考试成绩△社会活动以及服务活动经历等成绩选拔新生,并限制应试的次数。
另外,还决定将大学法学专业学生以及已设立法学研究生院的大学的毕业生的选拔机会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并决定设立法学研究生院的大学将废除取得法学学士学位的过程(法律大学、法学专业等)。
有关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决定从设立法学研究生院后到2012年的5年内与新制度并用,于2013年完全废除,但决定从2011年法学研究生院有了第一批毕业生以后,缩减司法考试的通过人数。有关设立法学研究生院的提案,决定在教育部长官下设一个“法学教育委员会”(暂称),在进行相关讨论后,由教育部进行批准。
司改委计划制定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详细提案后提交给大法院院长崔钟泳,由崔钟泳最后将该提案提交给卢武铉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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