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家党代表朴槿惠表示:“《国家安全法》中最大的问题之一是第2条(反国家团体的定义)。我认为,如果能够维持反国家团体的框架,并不妨碍维护体制,可以删除第2条中的‘政府僭称’条款。”
朴槿惠16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如果不妨碍维护安全体制,还可以更换《国家安全法》名称。”
就开放的我们党把反国家团体规定改变为“准敌国”的意见,朴槿惠表示:“我认为不合适。”
朴槿惠还是首次提出修改《国家安全法》第2条部分内容和法律名称的可能性,预计今后就《国家安全法》问题,朝野将展开激烈的争论。如果删除《国家安全法》第2条中的政府僭称条款,对北韩和亲北团体活动适用反国家团体规定的根据将变得严格。
在开放的我们党内部,主张删除《国家安全法》第2条的意见占多数,但也有议员赞成朴槿惠提出的修改第2条部分内容的方案。大国家党计划,本周内确定有关《国家安全法》修改方向的党方针。
就另外一个争论焦点鼓励、赞扬、不举报罪问题,朴槿惠表示:“可以进行合理的讨论。”
朴槿惠对与卢武铉总统的领袖会谈表示:“如果总统敞开心怀对话,就举行会谈。但如果不是(还有见面的必要吗?)……”
朴槿惠就卢武铉总统的《国家安全法》废除发言是为了南北首脑会谈停止争论的主张,批评说:“我不相信。如果在明知威胁体制的情况下执意孤行,就没有总统的资格。”
鄭然旭 jyw11@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