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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户家庭中有3户“收支亏损”

Posted June. 08, 2004 22:01   

据调查,在国内10户家庭中,有3户家庭的可支配收入低于消费支出,出现了“家庭收支亏损”现象。可支配收入是指,在总收入中减去税金、年金交纳额等非消费支出后,个人能够自由支配的收入。

8日,据统计厅发表的2004年第1季度(1~3月)家庭收支动向,总家庭数中31.9%的家庭消费支出高于可支配收入。

对此,统计厅解释说:“如果考虑到利用年金和资产收入生活的阶层比较多,则实际上出现‘生计赤字结构’的家庭占总家庭数的15%左右。”

据调查,每户家庭的月平均收入为277.72万韩元,与去年同期(260.16万韩元)相比增加了6.8%,但由于教育费(17.6%)、税金(13.5%)等支出增加了9.8%,导致家庭收支恶化。

另外,因经济萧条,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急剧恶化,导致收入最下线20%阶层的月平均盈利额(可支配收入减去消费支出)达到了负45.09万韩元,与去年同期(负38.17万韩元)相比急剧恶化。

另外,收入次下线20%阶层到去年第1季度为止,出现了月平均5300韩元的盈利,但是今年第1季度出现了负2.95万韩元的亏损。

另外,以城市劳动者家庭为例,最上线20%阶层和最下线20%阶层的收入相差5.70倍,按季度,自2001年第1季度(5.76)后3年来达到了最高值。



孔鍾植 k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