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卢武铉总统的弹劾审判请求被宪法裁判所驳回。虽然卢武铉总统恢复了总统职位,但是此次事件带来的教训令人刻骨铭心。虽然也有人评价说,出现令人担忧的国政空白和混乱,表现出了我们的民主主义更加成熟,但是如果不发生此次事件,似乎更好一些。
在追究国会是否滥用上诉权之前,国家最高统治者的认识和言行举止稍微收敛、慎重,也就不至于使国民遭受民生加国政不安的双重困难。
应诚心诚意地接受“宪法裁判所的谴责”
宪法裁判所做出决定说,卢武铉总统支持开放的我们党的发言、诋毁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决定、再信任国民投票发言均违背了法律和宪法。但是宪法裁判所表示,这些违法行为,不足以成为罢免的理由。也就是说,从罢免由国民选出的总统而将出现的职务空缺和国家损失来看,并不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主导弹劾的在野党也应反省的指责也是情有可原的。更何况,如果以政治目的而不合理地推动了弹劾,则必须向国民道歉。
尽管如此,卢武铉总统的责任并未减轻。因为无论原委如何,第一责任人就是总统本人。3月份,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对卢武铉总统的发言做出违反选举法的决定时,绝大多数国民希望卢武铉总统向国民道歉。若在那时诚恳地进行道歉,事态也不至于发展到弹劾。
卢武铉总统必须铭记于心的是宪法裁判所对其轻视宪法和法律之言行的“责骂”。总统有着为实现法治政治,并维护自由民主主义基本秩序而全力以赴的宪法规定的义务。
如果连总统也轻视法律,那么我国社会的守法精神必然崩溃。总统应该虚心接受这些指责。因为就任至今在社会上已经出现“法治崩溃”的担忧之声。
应明确“再信任债务”
宪法裁判所的判决书明确表示,卢武铉总统的再信任国民投票发言违反了维护宪法义务。对这一点总统应该道歉。因宪法和法律所不允许的再信任投票,在此期间使国民遭受了多大的痛苦?卢武铉总统至今尚未表明对此问题的明确态度。现在必须彻底整理。必须进行能够让国民接受的道歉,并许诺将以献身国政来偿还“再信任债务”。
现在开始才至关重要。无论是总统、执政党还是在野党都必须重新开始。绝不能再次将此问题用于政治谋略上。在极为严重的经济困难中国民的生活每况愈下,在这种情况下试问要陷入弹劾政治到何时?首先应从总统开始表现出崭新面貌。
这一切混乱和矛盾不就是最高统治者缺乏领导能力,以及傲慢的言行举止带来的后果吗?如果经历弹劾风波后,总统依然执迷不悟,那么国家就无未来可言,应通过果断的业务和责任的分开,避免发生总统的言行阻碍国政运行的情况。
首先,还是要解决经济和民生问题。油价和原材料价格猛增,设备投资停滞不前,街头上随处可见失业者,在这种情况下,哪一个国政课题比这还重要、还紧迫。即使是改革,如果重点脱离了社会基本生活保障,也将变得毫无意义。
当然,改革也势在必行,但是如果要进行真正的改革,就应该首先就改革目标达成国民协议,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出具体的改革计划。对协议、计划以及优先顺序都尚未成形的情况下,不分青瓦台、党、政府,不分时间、场合,随意喊出的改革口号,国民已深感疲惫。如果把改革当作一栋公寓,则不知是要重建,还是要改选,国民可谓一头雾水。
驳回判决并非“免罪牌”
宪法裁判所的驳回判决并非对卢武铉总统的“免罪牌”,而是希望遵纪守法,而且不要再把国民分成彼我两阵,应团结一心致力于国家发展的要求。国民希望看到的并不是“卢爱会”的总统,而是“国民的总统”。能否把弹劾事件当作转祸为福的机会,完全在于卢武铉总统本人。






